6月3日下午,湘乡市召开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研讨会。来自湖南省妇联维权部部长彭迪,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欧阳艳文,北京市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北京市源众性别发展中心项目官员张晖,湘潭市妇联副主席杨锦宜,长沙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陈香,湘潭市妇联权益部部长罗娟及湘乡市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议由湘乡市政法委副书记方巨洲主持。
为了更加有力地维护妇女的权益,更加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进行,湘潭市与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合作实施“多机构核心部门合作干预家庭暴力试点项目”。该项目拟在湘乡进行试点。会上,杨锦宜简要介绍了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项目实施的背景,并阐述了湘潭市承建该项目的原因,以及选择湘乡作为试点县市的理由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北京市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李莹老师简单介绍了该项目在其他省市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果。她表示,该项目将通过公安部门“告诫令”、法院“保护令”的探索和实施,以及公安、法院、妇联等反家暴核心力量联动机制的建立,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更为直接、有效的法律服务。随后,湘乡市妇联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项目实施细则。与会单位纷纷就《湘乡市开展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施细则》(讨论稿)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欧阳艳文就实施细则的细节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就多机构合作,彭迪认为,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公信力和权威的部门作为牵头人,在上下沟通上更有效率。她指出,要使该项目得到真正实施并取得成效,作为妇联干部必须要对其理解透彻,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宣传并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