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部门联动十天调处跨市未成年人“工亡”案
作者:曹丽霞
发布时间:2015-04-28 11:15:55
近日,桂阳县方元镇15岁的刘某在蓝山县一汽修厂未成年人工亡案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平息了一场跨市纠纷。
今年3月,刘某在该厂作业时发生了当场死亡的不幸情况。其亲朋好友约60余人聚集厂方,情绪失控,矛盾即将升级,赔偿纠纷一触即发。为此,我县政法部门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妇联积极参与,赶往当地协调事故处理。由于死者刘某系未成年人,不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厂方以从未张贴广告招工、遇害者系经人介绍其父母送人该厂学技(学徒)为由,拒绝以《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赔偿分歧很大。
最后我县律师、法院、人社部门、妇联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10多天的调处,最终达成由汽修厂赔付37万余元的赔偿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