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历闰九月的老年节之际,株洲市妇联成功调处了张老太太的赡养纠纷。
张老太太今年八十一岁。四十多年前,丈夫因病去世,留下四个小孩,当年老大才16岁。张老太太和大儿子(顶父亲的职参加工作)一起将整个家撑起并将小孩带大成人。1994年,在三个子女成家后,母亲带着成年但未成家的老三改嫁到广东。广东的老伴有五个子女,两人共同生活到2012年,直到老伴去世。老伴去世后,张老太太的四个子女协议:母亲在每个人家住三个月,四兄妹轮流负责老人家的生活。由于近20年没在一起生活,感情上的淡漠和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围绕母亲的赡养问题,四兄妹之间以及老人和儿子媳妇之间矛盾渐深。10月4日,老人家在与儿子、媳妇发生争吵后,拨打了110,住进了医院。随后社区和相关部门调解未果,远在广东的女儿打电话向市妇联求助。
接到求助电话后,株洲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受理调解。而这起纠纷,具有几大特点。一是老太太的年龄虽大,但很有自己的主见。二是子女多且跨湖南、广东两省。相应的房产也远在广东城市和乡下。三是已在基层社区和相关部门调解,但调解未果,可见矛盾之深。
为了调解成功,调委会的同志做足了前期工作。调委会副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罗玉珍首先约谈了老大。在一个上午的交谈中,老大不仅讲述了整个家的发展史,更是慢慢敞开了心扉,触及了自己内心深处最不愿触及的也是与母亲矛盾根源的心结。下午,又花了三个小时约谈了老二和母亲,进一步了解整个情况。第二天上午,老四如约来到权益部,详细讲述了母亲在广东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兄妹之间矛盾的由来以及对大哥深深的敬意,并代表老三谈了对母亲赡养的一些建议和方案。工作人员又将约谈的情况和准备调解的时间等告知了广东的老三。
10月29日上午9点半,三兄妹和老太太准时来到市妇联,调解员感谢一家子对市妇联的信任和守时。因为邀请了市妇联副主席黄慧和戴托伟两位领导参加,调解员简要介绍了一下案件情况及参与调解会议的双方人员。正式调解前,调解员宣布了四项原则:一是彼此尊重原则。在他人发言时即使讲得不对也不能打断,轮到自己讲时再进行阐述。二是长幼有序,轮流发言原则。三是发言时间限制原则。每轮每人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有工作人员严格计时。四是自愿原则。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是否愿意达成调解协议,是否愿意选择在妇联的妇女儿童调解委员会进行,均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原则。
正式调解开始,首席调解员请大家静下心来,一起听一首歌曲《感恩一切》。在慈悲真诚的歌声中,大家觉得自己的心慢慢地静了下来并开始自省。整个调解现场变得很静很静,在这种氛围中,调解员轻柔地告诉大家调解将分三部进行。第一部请大家讲讲自己在赡养母亲方面做了些什么,是怎么做的,做的怎样。第二部请大家谈谈对母亲今后赡养的建议和方案。第三部整合各方的建议,争取达成赡养协议。在接下来的三个多小时里,在一轮轮的发言中,有些误会的情形逐渐明晰,有些委屈得以倾诉,有些愧疚得以表达。最终,三兄妹和母亲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意向,在电话征得广东老三同意后,当场签订赡养母亲协议。
俗话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在父母年老时给予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我们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愿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我们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不断得到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