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县三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作者:汝城县妇联 朱卓林      发布时间:2014-09-05 19:15:43

近年来,汝城县妇联紧紧围绕“平安汝城”建设总体部署,在城乡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小平安”实现社会的“大稳定”,为平安汝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活动之初,县妇联联合县综治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标准及创建目标,细化了成员部门的职责,在县、乡(镇)、村三级成立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综治部门指导、妇联主动协调、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从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强化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入手,广泛宣传发动,使“平安家庭”创建走进千家万户。以“三八”妇女维权周、“12 4”法制宣传日、“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为契机,印发“平安家庭”宣传手册、倡议书5万余份,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标准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宣传到各家各户,营造了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与综治、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妇女之家等维权阵地建设,为妇女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律帮助、情绪疏导、信息服务和心理抚慰等多方面的服务。

三是加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在流动妇女比较集中的乡镇、村(居)和企业中,开展创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进一步了解流动妇女的平安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她们在就业、培训、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矛盾调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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