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妇联为预防和制止家暴行为的发生,采取了一系列“反家暴”措施,具体如下:
一、落实了综治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县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以及人大、政府、政协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团县委以及县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相关领导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2012年10月23日,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牵头,永兴县政法委、妇联、法院、公安局、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意见》(永综委[2012]21号),通过部门联动,逐步建立社会化反家庭暴力机制,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和法律援助、诉求调节机制,建立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协调联动机制和家庭暴力的预防、制止、救助等长效机制。
二、抓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县21个乡镇建立“反家暴投诉中心”,做到了有牌子、有场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内容上墙,档案资料管理规范,作为“反家暴”的“主战场”。由乡镇分管妇女工作的领导、乡镇妇联主席、各村(社区)的妇女主任负责本豁区的“反家暴”信访调解工作。具体负责各类家庭矛盾的排查、受理、梳理、交办、调处,实现了调解组织的全覆盖。乡镇综治办、县公安局驻乡镇派出所也积极配合“反家暴投诉中心”开展工作,公开投诉电话,如有“家暴”行为发生,他们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制止,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县妇联利用妇联组织网络的优势和特点,以“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发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通过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出黑板报、开讲座、观看影片等,筹集资金购买、印制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资料,以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自2011年以来,均没有出现过因家庭暴力案件干预处置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也没有相关案件的当事人或近亲属上访省、市信访局或省、市妇联,反映家庭暴力投诉未得到案发地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导致暴力升级引发重大家庭暴力案件。
四、做好妇女信访维权接待工作。据统计,县妇联每年接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维权信访案件都在50件次以上,对家暴投诉案件,工作人员都分别作了详细记载,建立台帐,分类统计,处置正确,并对来访人员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解疑释惑、排忧解难。能当场解决的给予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给来访人员以满意答复,尽一切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执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值班制度。每个双休日都安排了工作人员值班,尤其是“节会”等特别防护期,坚持由领导轮流带班,一般干部负责的全天侯值班制度,确保了每年的几个特别防护期间未出现任何影响治安和稳定的事件。
五、认真履行县妇儿工委办工作职能。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实施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2013年3月1日,颁布实施了《永兴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第九项议程研究决定:增加一名妇儿工委工作人员编制,将县妇儿工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解决两个规划编制经费,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每季度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一次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主题的多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把反家暴工作与综治工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做到了定期检查、定期总结。
六、构建了“反家暴”调解新格局。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案件预警、转介、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新格局。政法委领导全县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范畴,组织开展“零家庭暴力村 (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妇联组织、教育机构、民政部门等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职能作用,各部门都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反家庭暴力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和加强反家暴法制宣传等工作机制。
七、落实和明确“反家暴”工作职责。县法院开展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工作,审查、制作、执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进行涉家庭暴力案件诉讼调解,协助开展涉家暴案件心理辅导工作,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公安局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接警、处警过程中,不局限于简单劝和即止,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制作证言笔录,形成详尽处警记录,为家庭暴力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必要时处警警官出庭为家庭暴力案件作证。司法局督促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民政局强化现有救助站职能,在救助站中建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教育局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基础性工作,从根源上减少或者杜绝家庭暴力产生的因素。县妇联将反家庭暴力工作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相结合,负责联络、协调各部门反家庭暴力工作,接待家暴受害者妇女投诉,对家暴受害者提供必要救助,推荐人民陪审员参与家庭暴力案件审理,开展反家暴培训和宣传工作,落实涉家暴案件的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