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建立“检校共管”机制,“防、治、惩”一体切实推进未成年人管理体系创新
      发布时间:2014-05-13 09:02:53

目前,江永县检察院、教育系统和县妇联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从“防、治、惩”三方面入手,创建集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重点未成年群体矫治帮教、打击涉校园犯罪于一体的“检校共管”机制,努力解决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着重于“防”,抓好未成年在校生犯罪预防聚焦未成年在校生犯罪预防,注重防患于未然,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做好源头防范。1、形成“模拟法庭”特色品牌。为增强法制教育活动的现场感和互动性,县检察院选取典型校园刑事案件,自编自导自演“模拟法庭”情景剧,通过场景体验、知识问答、互动交流,生动直观地向在校未成年人阐述犯罪之危害、法律之公正,先后在县内9所学校内进行巡演,近8000名师生参与观看,社会反响较好。2、拓宽形式提升法制副校长工作实效。先后指派20名县检察院业务骨干兼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通过设立“法制副校长信箱”,开设“法制副校长讲坛”等形式,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效应。精心挑选常见、易发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编撰法制小故事作为法制教育素材,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3、假期普法填补时间空白点。县检察院积极拓展社区普法阵地,联合居委会、村委会以法制宣传板报、座谈会等形式深入社区、乡镇送法普法,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违法犯罪能力。

二、着眼于“治”,强化重点未成年群体教育管理聚焦涉罪未成年人,在校行为偏差生、未成年人被害人等重点群体,立足检察职能优势,注重整合教育资源,以“检校共管”深化帮教和保护。1、行为矫治,开展全程考察帮教。与县教育局选取6所学校作为试点先行探索开展行为偏差检校共管工作。对于犯罪情节轻、主观恶性小的涉罪在校生,以学校为考察平台,开展诉前考察、社会调查、社会管护以及矫正教育工作,促使犯罪在校生真诚知罪、认罪、悔罪。对被不起诉或轻罪的在校生落实刑事污点消灭,为其继续升学就业、重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2、以情治情,推行全方位心理辅导。依托教育系统的心理咨询师资源,由熟悉犯罪心理学及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消除心理阴影,抚慰心灵创伤。3、因情施策,分类开展专题教育。针对行为偏差生开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讲座,着重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部分学校开展在校女生专场讲座,着力增强其自尊自爱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能力。

三、着力于“惩”,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坚持立足本职,强化监管,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及及未成年人恶性刑事犯罪。1、加强信息联动。与县教育局和妇联建立信息通报、定期走访等信息联动制度,对在校生犯罪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犯罪原因,共商防范对策;注重与教育部门双向沟通,及时通报在校生的违法犯罪情况,收集在校生中出现的严重不良行为及苗头性问题,有效掌握在校生违法犯罪新现象与新趋势。2、促进堵漏建制。积极延伸办案效果,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分析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和原因,帮助学校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并提出有效预防对策和措施帮助堵漏建制。同时,联合公安、妇联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清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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