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妇联“送法下乡”现场庭审开进射埠
作者:刘胜林
发布时间:2014-03-28 16:46:07
3月28日,湘潭县妇联邀请县法院“送法下乡”现场庭审开进射埠镇,公开开庭审理周某与胡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周某与被告胡某(女)在射埠镇板桥村建塘组地段相向行驶时相撞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被告胡某应负主要责任。因双方协商不下,原告起诉法院要求由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五万余元。庭审的会场庄严肃穆,耀眼的国徽高高悬挂于中央,庭审活动吸引来很多当地群众,大家井然有序的进入会场落座。审判长控制庭审节奏紧张有序,经过两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得到了查实,法律适用得以明确,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经济损失5104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