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妇联“送法下乡”现场庭审开进射埠
作者:刘胜林      发布时间:2014-03-28 16:46:07

3月28日,湘潭县妇联邀请县法院“送法下乡”现场庭审开进射埠镇,公开开庭审理周某与胡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周某与被告胡某(女)在射埠镇板桥村建塘组地段相向行驶时相撞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被告胡某应负主要责任。因双方协商不下,原告起诉法院要求由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五万余元。庭审的会场庄严肃穆,耀眼的国徽高高悬挂于中央,庭审活动吸引来很多当地群众,大家井然有序的进入会场落座。审判长控制庭审节奏紧张有序,经过两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得到了查实,法律适用得以明确,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经济损失51045.44元。

 

 

 

 

通知公告

潇湘女性网 www.hnwomen.or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898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协办单位:凤网传媒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 邮编:410011

妇女维权电话:1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