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桃江法院建立了首个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多年来,该合议庭牢固树立“依法调解、司法为民”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着力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设平安桃江、法治桃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立足审判工作本职,化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在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中,该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建立并实施了“三优先一跟踪”机制、定期回访制度等,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自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800余件,案件调解率达80%,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保障了相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妇女维权案件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收力度。对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十多年来,共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50余万元,提供法律援助200余人次。
三是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主动邀请工会、共青团、妇联陪审员等参与陪审,想方设法加大维权案件调解力度,实现多方协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强大的妇女儿童维权“合力”。
四是有重点、有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问题以及妇女儿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六进、以案释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零距离的咨询和帮助。
有付出就有收获,2010年桃江县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获得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3年3月6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被益阳市妇联授予“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