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在东江湖畔的资兴检花
作者:资兴妇联      发布时间:2013-12-13 11:32:52

地处湖南省东江湖畔的资兴市既是有1800多年历史的古城,亦是新兴的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全省五强、中部百强;今年夺得全国政法综治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这片热土上的资兴市检察院也是多年的全国和全省先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基层建设示范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女子公诉科的7朵检花忠诚履职不辱使命,适时破解发展难题,创新探索工作新机制,娇柔中不失英武本色,犀利中又显侠女柔情,演绎了新花木兰传奇。执法效果、办案质量、诉讼监督、创新能力等居全省前列,成为湖南检察系统的品牌。办理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年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三百多件,追诉漏罪漏犯五十多起,连续十年保持了无错案、无超期办案,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无违法乱纪的记录。公诉工作经验做法多次被省市检察院推广和转发,写进了省检察工作报告。致力探索重配合、促共进、强制约、清源头的新路径,建立健全公安刑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破解了案件退补率高、个案监督效果不佳的瓶颈,彰显了公诉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了机构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维权全面化、帮教社会化“四化一体”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格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逐年下降,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未保工作示范点、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十大优秀创新项目、全省优秀案件、郴州市巾帼文明岗、芙蓉标兵岗、郴州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21项。多个省市级重点调研课题获奖。涌现了全市十佳平安卫士、全省办案能手、二等功臣等典型。她们的事迹相继被中央、省市多家媒体报道。

用工作求得心灵快乐

公诉部门在检察院是非常忙碌的一个部门,是检察机关对外的“门面”。每个女检察官年均受理案件数高达60余件,每5天就要审结一个案子。除了对事业有执著追求而坚守岗位的外,几乎很少人愿意到公诉部门。特别是2012年刑诉法修改以来,她们的工作量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倍以上。其中许多案件极其复杂,社会影响巨大,案卷材料达数十卷,涉案犯罪事实数十起,时间和空间跨度大。面对近年来案件数量、新类型犯罪、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四多”状况,她们与如山的案卷为友、与清冷的星光为伴。阅卷、提审、制作文书、出庭公诉、延伸办案,每天、每月、每年,周而复始。每个周末,也能经常看到她们主动放弃休息辛勤加班的身影,对她们来说能正常享受双休日是件十分奢望的事情。因为案件多,办案人手少,办案要求越来越高,办案程序越来越细,她们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她们努力克服家庭和生活上的诸多困难,把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留在心间。女公诉科长曹坤全,通过公开竞职提任了检委会专职委员,尽管工作繁忙,但仍认真负责用心地审批好每一起案件,承担和办理了一个个复杂经济案件、新型受贿案件、零口供案件和疑难案件。刘彩霞临产前还坚持在一线办案,最后被同事抬进医院,生产完没休息几天又回到单位一头扎在了工作上;曾林卉为了办案取证曾连续两个月没有回到位于郴州的家,她5岁的儿子生病住进了医院她也顾不上去医院看上一眼。工作是快乐的!这是她们的座右铭。这种快乐写在她的脸上,因为她们工作起来,总是面带笑容。虽然工作量大,超负荷运转,大家都感到疲惫不堪,但是,如果要她们暂时放弃热爱的事业,也许比生病还要痛苦。她们就是这样以工作为乐,以工作为荣,在岗位上埋头苦干,用出色的工作成就来求得心灵的安慰和快乐。尽管如此忙碌,但她们对每一起案件按优案、铁案的标准去办。近年来获评省市优秀案件8件,数量之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也不多见。办理的袁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是湖南省有名的“十优案件”之一。货车司机袁某开车回三都镇农贸市场。10多分钟后,有人发现距货车20米远处,一个5岁的女孩横躺在了路边。警方对袁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没有直接证据,甚至连间接证据也存在缺陷,审查起诉的难度非常大。面对这样一起罕见的人命案,她们讲究谋略、仔细补证、攻坚克难,最终用互相印证的间接证据证明了袁的犯罪事实。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周世雄在评案时说:“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巧妙运用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将此案办成了铁案,小案办出了高水平。”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刑事监督检察权的重要途径。由于抗诉以改变法院一审判决的形式出现,难度非同一般。然而,她们不仅把一起看似简单的敲诈勒索案抗诉成了抢劫案,还被评湖南省十佳诉讼监督案。该案一审法院以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判决后,她们经过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依法提出抗诉。最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王某构成抢劫罪,遂撤销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改判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杨某强奸案,被害人系在校学生,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合议庭与公诉机关意见存在分歧,合议庭倾向作无罪处理,被害人亲属则四处埋怨案件久拖未判、维稳压力大,女检察官们经深入细致审查、补充侦查相关证据、全面系统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通过列席审委会,阐明公诉理由,强化指控观点。最后资兴市法院通过进一步审查复核相关证据,并书面请示上级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指控意见,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了杨某三年有期徒刑。杨某不服,提出上诉。经郴州市中级法院对上诉人杨某不服一审判决案的审理,亦作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有效防止了一起审判错案发生,也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校方的一致认可。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卫批示将该案例作典型案例编发,要求全市公诉部门认真学习,认为“难能可贵,不仅体现了深入细致审查、全面系统把握,还体现了主动协调、能动监督,更说明扎实的履职能力和正确的履职方式,是提高检察执法办案质量和坚守冤假错案底线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用睿智促进平安建设  

 

 

公诉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多,发展变化快,最能体现检察工作特点,对检察官综合素质的要求高。近年来,她们从未因自己是女性而放松自我要求,担当起了大半边天,留下了一串串闪光“足迹”,为资兴冲刺全国百强县创造了法治化发展环境。  

 

 

深入拓展检察服务,努力让公诉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服务项目建设,注重按照经济运行规律执法办案,加强对支柱产业、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2013年打击危害项目建设、侵占企业财产、扰乱企业生产的犯罪5件20人。对涉嫌盗窃园区某企业铅精矿的犯罪团伙起诉9人,挽回损失200余万元。服务综合治理,2013年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逃税骗税、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24件57人,审查起诉浙江籍人龚某涉嫌合同诈骗2000多万元犯罪案,谷某涉嫌诈骗和合同诈骗上千万犯罪案,李某等3人涉嫌虚报1500万注册资本案,追诉房地产开发商陈某诈骗399余万元、逃税270余万元、骗取银行贷款400余万元案,陈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9件37人,起诉谭某等18人销售上千万元假冒伪劣卷烟系列案。服务生态文明,2013年依法打击破坏矿产、渔业资源等犯罪44件65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首次对在东江湖禁渔期非法电鱼的5人追究刑责。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贩毒、抢劫、抢夺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如郑某等5人贩卖、运输1895克毒品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重拳出击、严格审查,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办理20多人的涉恶团伙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谭某是骨干成员,涉及的社会关系极为复杂,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在侦查机关未指控、有罪证据缺失、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她们排除干扰和阻力,追诉了其3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起伙同他人抢劫的重大犯罪事实,通过多次汇报取得了上级领导支持,并与侦查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引导侦查部门调查取证,促使取证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庭审举证,被告人在法庭上当庭认罪,使本案得以成功判决。还通过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的信息管理进行了规范,强化了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工作。  

 

 

惩治坑农害农刑事犯罪中,重点办理了一批销售伪劣种子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案件。胡某等5人非法经营、销售伪劣杉树种子系列案,是一起涉农、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复杂且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受害农户众多,涉案人员复杂,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湖南省公安厅将其列为督办案件。她们克服证据少、取证难等重重困难,多次深入受害农户家中调查取证、询问意见,并凭着对会计知识的精通,从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中抽丝剥茧,找到了关键的定罪证据,最终使此案顺利判决,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无一人上诉。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打击渎职侵权犯罪。耒阳市原常务副市长史某受贿、玩忽职守案,是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她们认真地查阅案卷,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审查梳理史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的证据、事实,寻找最准确的法律支持。通过精心准备、充分预测,在出庭公诉时,思路清晰,有条不紊,充分利用间接证据的逻辑性、关联性,辩论有理有据,很好地展现了公诉人的风貌,得到了到场观摩庭审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好评。  

 

 

公诉工作也是沟通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不能单纯地就案办案,而是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们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经济组织等管理工作的法律监督,共同推进立体化社会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针对矿山使用火工产品较多的情况,对非法采矿类犯罪严厉打击,并与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预防犯罪活动,较好消除了矿山安全隐患。审查邓谢华醉驾案,发现交管部门“吊照”不及时,针对管理漏洞,发出了检察建议。交警大队及时整改,对交通肇事及醉驾的37名驾驶员上报了“吊照”材料。东江镇农民王某与高码乡农民邵某,因抢先排队加车油发生冲突。于是,双方都召集人马,发生斗殴。在追打的过程中,王某驾车逃跑时将对方的曹某撞成重伤。曹某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并聚集了100余人在市公安局等处讨说法。她们通过提前介入此案、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对双方家属耐心地释法说理,使双方明白了各自在这起案件中应负有的责任。在女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双方家属主动要求和解,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服法,死者家属愿意谅解接受赔偿。于是,她们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一起因小变大、从民转刑的案件,通过她们巧妙的处理得到了化解。  

 

 

用创新提升司法公正  

 

 

公正处理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审查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中,她们发现一些案件收集的证据不全面,固定证据的方式不正确,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也影响了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一些刑事案件出现捕不了、诉不出、判不下的现象,少数案件还成了 “夹生饭”。  

 

 

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因起关键作用的微量元素检测结论存在缺陷,致使案件一时难以处理,被害人的尸体9个多月没能火化,被害人亲属四处上访,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到市里和郴州“喊冤叫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资兴市委、市政府和公检法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重新组织调查,将证据收集完备,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案件质量的源头在侦查,证据收集固定的起点在侦查。为增强公安机关证据意识,提高案件质量,她们乐于探索,敢于实践,坚持从源头、基础工作来破解案件退补率高、个案监督效果不佳这一难题,建立健全了公安刑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她们规范刑事案件质量通报的内容,包括案件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适用强制措施和涉案款物扣押、冻结、追缴是否合法,证据收集是否全面、及时、合法,是否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补充证据和追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定性和量刑是否有证据证明。规范刑事案件质量通报的方式,采用“一案一评、一案一表”的方式,逐案制作《刑事案件质量审查表》,列出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规范刑事案件质量通报的责任,每季末公安、检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检察机关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直送公安局主要领导,公安机关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规范刑事案件质量通报的监督,公诉部门对派出所分片负责、对口联系、协助指导、跟踪监督。发现违法办案情形,启动司法人员渎职行为调查程序;公安机关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管,严肃执法纪律,落实问责制度。指出问题11类59项209个,推动了公安内部主动纠错。公安侦查人员的人权意识、公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监督意识明显增强,案件退补、涉法上访、存疑不诉、延长侦查期限等问题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解决。全市刑事案件退补率由43%降至12%,刑事案件涉法上访率下降86%。  

 

 

该机制得到了省检察院原龚佳禾检察长、游劝荣检察长和卢乐云副检察长以及郴州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获评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十大优秀创新项目”,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作了经验交流,《湖南检察简报》、《检察日报》等推介了她们的做法和经验。今年9月25日,还写进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文件中。  

 

 

用关爱彰显女检本色  

 

 

作为女性,她们在铁面无私的外表下,多了一份柔情,多了一份对女性同胞和未成年人的关爱。近三年来,共办理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故意伤害(家庭暴力)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案件85件93人;共办理嫖宿幼女、猥亵儿童、抢劫、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72件83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50人,惩罚犯罪的同时依法为139名被害妇女及未成年被害人讨回了公道。  

 

 

16岁少年谭某的父亲紧握着办案女检察官的手,十分激动:“感谢检察官给了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准备带他去长沙读书,一定把他教育培养好!” 今年6月谭某与袁某在水泥厂附近遇见少年何某,两人使用暴力抢劫何某现金10元。因该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她们受理此案后,指定专人进行审查,通过阅卷、提审,并开展社会调查、实地考察核实,认为犯罪嫌疑人谭某系在校学生,没有劣迹,从未受过其他处罚,系初犯、偶犯,从有利于谭某从迷途走向正轨角度出发,变更强制措施,因而依法作出了不捕决定。象这样“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事例不胜枚举。  

 

 

曹坤全、李江萍等5名刑检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探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了机构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维权全面化、帮教社会化“四化一体”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格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逐年下降,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零。被评为郴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项目。被《检察日报》、郴州日报等主流媒体重点推介。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8人不捕、7人相对不诉和附条件不诉,对22人通过量刑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作了从轻处罚。跟踪帮教失足未成人20余人,其中8人重新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她们还将危害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未成年犯罪案件列入“未保案件”范畴。欧某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系列案,造成4名儿童手掌被“小鱼雷”炸断致残并均达五级伤残,她们通过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依法督促公安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加大侦查力度,不仅依法追究了欧某、李某、曾某等4人的刑事责任,还为4名被“小鱼雷”炸伤的儿童追得了100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款。  

 

 

龙溪中学副校长张某强奸、猥亵4名在校女生案,无疑是一起社会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案件,在部分有罪证据缺失、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零口供的情况下,检花们排除阻力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有力指控犯罪,终使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也给那些不守师德的教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同时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督促学校强化日常管理,严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此举促进学校的风气得到了明显好转。  

 

 

她们撰写了《资兴市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与资兴市政法委、团委、妇联、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建立了社会化帮教联席会议机制。针对农村地区和流落在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如何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管理这一难点问题,通过设立的36个检察工作联系点,把预防工作延伸进乡镇、进社区。深入校园开展送法制套餐活动。编印了《“未保”法制读本》50000余册,免费发放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市二中、兴宁中学等学校挂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女检察官们根据各自的办案心得,结合生动、翔实的案例,法律知识抢答等方式教育他们,加强学生自我防范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与电视台合作,制作预防未成人犯罪的访谈和专题节目多期。积极开展帮扶献爱心活动,多次到市二中、市一完小、兴宁中学开展帮扶活动,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筹资2万余元为贫困学生送去慰问金和学习用品;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开展的爱心父母与困境儿童结对亲子游戏、爱心父母慰问困境儿童活动,不仅为3名困境儿童送去书包、文具盒和8000余元的慰问金,还为现场的50名儿童代表和20名爱心人士送去法制读本,呼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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