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36名陪审员获任命
作者:蓝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3-11-20 10:01:45
11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了36位人民陪审员,县妇联副主席石志宏是其中一员,这标志着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向社会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已经获得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经过短期培训后,他们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正式上岗,与法官一起审理案件。
今年以来,县法院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一批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敢于主持公道,有一定法律基础,热心审判事业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从今年9月开始,从制定方案、宣传公告、报名初审、面试、考察、公示、以及提请任命,全程阳光操作,保证了选拔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后择优选出36人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这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中既有党政机关干部,也有教育、卫生等部门专业人士,还有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都长期与老百姓接触,了解民众疾苦,能够倾听百姓声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