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妇联三措施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作者:绥宁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3-06-08 09:58:05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今年来,绥宁县妇联在总结以往妇女维权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三项措施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将这项工作打造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
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联合县司法局推进法律进村(社区),加强村(社区)法律援助信息站建设,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争取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维权,及时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不受侵犯。
二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加强与县总工会、县残联、县人社局等部门协作,加强部门妇委会工作力度,规范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确保办案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能。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手段,加强法律援助事迹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开展法律咨询、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群众了解,提升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