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宜章县法院了解到,近三年来(2010年至2012年),宜章法院五个法庭共审结700余件涉妇女儿童维权的民商事案件,指导辖区乡镇、村(居)委会调处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80余件,大都是调解结案。在审判实践中,法庭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了便捷、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是完善维权合议庭建设,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司法便利。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由一名女审判员组成,同时选任女陪审员参审,优化审判结构。法庭印制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联系卡,设置了妇女儿童调解室,用于接待来访妇女儿童当事人,为她们提供司法便利。
二是完善维权合议庭制度,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制度保障。法庭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了合议庭制度:坚持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一些家庭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缓交案件受理费,对于无经济来源、生活能力差的孤残老妇女和儿童实行免交案件受理费;在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法庭十分注重调解,充分发挥法庭巡回审判职能作用,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开展走访宣传活动,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零距离服务。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法庭不断创新维权举措,经常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村组走访活动,组织妇女和儿童上法制宣传课,帮助妇女儿童掌握维权法律知识,了解妇女儿童的思想动态,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四是发挥妇联的陪审员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组织保障。法庭与妇联组织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联席制度,使妇联的耐心思想工作与法院的严肃审判实现互补,在案件审判中,选任妇联担任陪审员,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五、发挥三调联动职能作用,构建和谐社会。基层农村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往往社情复杂,影响较大,难以处理。对此,法庭主动与乡镇矛盾调处中心联系,发挥乡镇三调联动职能作用,利用行政、司法和民间的调解手段合力为妇女儿童维权化矛盾,排除障碍,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