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妇女儿童申请法援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作者:株洲市芦淞区      发布时间:2013-05-16 14:13:20

芦淞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已明确了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实行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制度,先受理后补办手续制度,上门服务制度等,尤其是对于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的案件,明确规定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予以受理和法律援助。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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