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18 22:12:13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4月11日、12日,永兴县政法系统各单位联合文化局、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组成宣讲团,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了为期两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讲团组织全体师生一起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向广大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油市中心学校,两名失足少年现身说法,极大触动了在场师生,相关部门因势利导,进行了预防黄、赌、毒违法犯罪、网络杀手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永兴法院专职委员曹正平紧扣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个主题,运用丰富的案例,就青少年犯罪的定义、特点、成因、预防的对策和建议作了精辟而生动的讲解,使全体学生对青少年犯罪现象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该院党组成员李玉明向同学们提出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成才先成人,成人须守法”的要求。希望同学们平时要做到:不利于自己成长的事不做,不利于自己成长的人不交,不利于自己成长的地方不去,远离犯罪,树立明确的奋斗目标,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有用之材。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要倍加珍惜现在拥有的幸福家庭和灿烂的青春年华,真正做到学法守法,培养健康心理,锻炼坚强的意志,增强法制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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