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有新举措
作者:株洲市芦淞区      发布时间:2013-04-10 13:20:45

 4月初,芦淞区妇联、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努力探索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通知》对如何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渠道、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绿色通道、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在对于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于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采取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手续等方面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注重引导和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妇儿维权和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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