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联和美国专家开展反家暴工作经验交流
作者:长沙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3-03-26 09:19:23

3月22日,来自美国的富布赖特访问学者罗宾・朗杰教授和长沙从事反家暴工作的专家、学者、司法工作人员及湖南师大法学院的学生们在师大法学院就各自开展的反家暴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会议由长沙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明亮主持。

罗宾・朗杰教授现任北达卡他大学的助理教授,她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援助者已工作了17年,主要是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法律回应,以及家庭暴力、性侵害和跟踪等行为的受害人的就业权利方面。目前是“结束伴侣暴力公司联盟(CAEPV)” 顾问委员会委员。

罗宾・朗杰首先向在座的人员介绍了美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开展的工作和颁布的相关法律。美国最早的反家暴法律是1977年由宾夕法尼亚州颁布实施的《虐待保护法》,之后《预防家庭暴力与提供服务法案》作为美国第一部对家庭暴力做出规定的条例,在内容上不仅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表现形式,而且规定了相关部门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反针对妇女暴力法》是美国联邦政府1994年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的法律。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反对妇女的暴力法令》。美国的反家暴工作范围一直在不断的扩大,开始仅局限于已婚女性和家庭,后来逐步扩展到谈朋友和离婚阶段,再后来是亲密关系如双性恋、同性恋。美国坚持每年对警察、法官等司法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改变观念、改变意识,,同时也加大对家暴受害人的保护和救助。

长沙市中院民一庭庭长丁念红、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梅、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曹军辉、岳麓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刘群、市公安局人口出入境支队张晓然副大队长等来自长沙的专家、学者、律师和司法工作人员从各自工作的不同方面介绍了长沙反家暴工作开展的情况、所取得的经验、所遇到的困惑。在中国的反家暴工作进程中,湖南省和长沙市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第一个反家暴地方性法规开始,在全国实现七个“率先”,即率先于1996年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率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率先创建了“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率先将反家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体系,率先制定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的指导性文件,率先对全省派出所所长开展反家暴培训,率先围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出台政法委专门文件。2012年,长沙市又率先全国成立“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等7个成员单位组成,并在市妇联下设办公室,与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

长沙的专家学者还就反家暴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向罗宾・朗杰教授进行了请教,如家庭暴力与非家庭暴力在本质上是否一致?美国是否有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家暴受害人反击如何量刑?公安机关如何对警察进行反家暴相关工作的培训等等。罗宾・朗杰教授都一一作答,交流座谈会在和谐、精彩的对话中进行了三个多小时,让与会者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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