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巾帼创业,致富奔小康
作者:蓝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3-01-22 08:48:49

 巾帼创业,致富奔小康

薛鸿艳,女,现年53岁,蓝山县塔峰镇源头村八组村民,中共党员,是当地有名的“女强人”,她是党委政府多年来的“好帮手”,1984年担任村干部一直到现在,二十多年来,先后担任过村妇联、村秘书、村支书,在任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为党委政府分忧,多次被评为优秀村干部;她也是群众一直信任的“好代表”,历任湖南省第七届妇女代表、中国共产党蓝山县第九次、十一次党代表、蓝山县第十一届、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担任代表期间,她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和权利,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收集到的群众意见,争取为民办实事项目,很受群众、同事的拥护;她还是当地带头致富的“好能手”,2008年以来,为推动农业产业化,治理因村民外出务工而抛荒的土地,她大力推行土地流转承包制,身先示范,带头种植香芋,2012年全村已经发展到近千亩,她个人种植200多亩,成为当地有名的“女能人”。

敢为人先,巾帼不让须眉

源头村是一个土地贫瘠,偏僻落后的小山村,祖祖辈辈是靠着那三分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着。改革开放后,大部分的年青人外出南下打工,留下来的基本都是61、38、99部队,眼瞧着那一片片的土地被抛荒,作为村干部的薛鸿艳真是又急又惋惜。为了那些土地不被荒废,她曾组织召开多次村支两委干部会、群众代表会,号召大家积极耕种,但均因无劳动力而告终。最后她只能自已承包了几十亩闲置土地,在作物选择上,她选择了香芋,由于才起步,没能掌握先进的种植技术,一直沿用传统的种植模式,导致产量不高,加上对市场行情掌握不够,连续几年都是亏本,她的家人多次劝她放弃这个令她劳而无获的行业,但薛鸿艳是一个比较要强的女同志,在镇政府和县农业局的关心支持下,她总结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到不能再使用传统的种植模式,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她多次参加县农业局组织的农业先进技术培训班、县妇联组织的“永州市妇联技能培训班”,还参加了永州市农科院举办的“种养技能培训班“,同时还购买借阅了大量有关香芋种植的书进行自学,并多次到毛俊镇的香芋种植示范点去观模学习,逐渐掌握了先进种植技术和保鲜技术,对市场行情也越来越熟悉,慢慢入了行。2010年,薛鸿艳认为扩大种植香芋的条件已成熟,她做通了丈夫和子女的思想工作,与闲置土地的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按150公斤/亩稻谷的标准承包了120亩,当年增加纯收入9万多元。

勤于服务,致富不忘群众

经过几年的学习、摸索、实践,薛鸿艳在生产管理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有了自己的经验:一是种植不能带有盲目性,要适应市场的需求;二是信息渠道要灵通,她利用远程教育这个既省钱,又及时的信息平台,随时了解掌握相关的信息;三是种植要规模化,那样便于投资,方便集中管理,降低成本;四是不能贪心,心态要平和。在种植、管理、销售等环节的逐渐成熟,薛鸿艳逐年扩大种植面积,2012年种植面积达到260亩,亩产1800多公斤,年收入超过20万元,成为当地最大的香芋种植大户。在稳步发展的过程中,薛鸿艳同志并未就此满足,因为她有自己的创业理念“光自己富不算富,自己是村干部、老党员、人民代表,必须在自己富的同时,带动和帮助群众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他总是利用农闲时间向周围的村民作宣传,动员附近村民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她将学到知识结合自己经验,摸索出一套简便易学的技术,在田边,在村委会、在家里举办培训班向其他村民传授科技知识、种植各种常见病防治技术,向村民宣传党的富民政策,爱国爱党观念,教育村民加强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靠自己的双手,科学种田,科学种植,依靠科技致富。对资金不足的农户,她还提供资金支助,或帮忙到县争取小额担保贷款。通过她对群众正确引导和示范带动,源头村及周边早禾、西埠头、高阳等几个村的荒废良田全部实现繁荣的景现,带动了不少香芋种植户、葡萄种植户的发展,不仅解决了不少闲置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极大的为人民群众增产创收,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许多的种植大户发展起来,走上富裕之路。由于薛鸿艳同志的敢为敢闯,乐于奉献,她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十大优秀母亲”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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