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县妇联和县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县正式颁布实施《花垣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花垣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两个规划》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两个规划》由“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5个部分组成。与上一轮两个规划相比,增加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发展领域上,妇女规划增加了“妇女与社会保障”的内容,儿童规划增加了“儿童与福利”的内容。同时,考虑到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两个新规划将健康列为第一领域。
《妇女发展规划》共设置7个领域,即: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55项主要目标,72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共设置5个领域,即: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54项主要目标,52项策略措施。
《两个规划》的主要特点:一是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民生。如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增的“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从扩大妇女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6项主要目标和10项策略措施;新增的“儿童与福利”领域从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保障流动、留守、孤残、流浪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7项主要目标和8项策略措施,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二是更加明确实施责任主体。两个规划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县政府妇儿工委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落实规划相应的目标任务。明确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主要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两个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