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江市法院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号召,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不断强化法院的保障功能和法官的服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领导带头、各业务庭配合的立体式工作格局,截至目前,该院设置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2个,配备法官6人;有少年法庭合议庭1个,配备法官3人,2011年以来,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14件,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涉诉信访,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坚决贯彻“优先”理念,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审快结,并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主动为其提供和争取司法援助。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实行打击和保护并举。严惩各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惩处家庭暴力案件,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影响面大,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案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及时公正的判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妇女儿童涉嫌犯罪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一些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实施犯罪的妇女,充分考虑具体情况,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加大教育改造力度,促其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认真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权益。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正确处理好倾斜保护与平等保护的关系,针对妇女儿童群体的特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妇女儿童适当照顾和优先原则,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四是积极拓展维权工作职责,不断推进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案件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和送法下乡等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发挥调解修补、弥合社会关系的独特功能,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积极创新和改进未成年犯罪审判方式,与学校和教育部门共同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构建预防犯罪工作网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态势,因时制宜,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