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家庭纠纷调处服务工作,防止暴力升级,构建和谐家庭,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近日,吉首市综治办、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7家单位联合构建了吉首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印发了《构建吉首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的方案》(吉综联发[2012]1号),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师明社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同时,明确了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及职责分工。并且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机制:一是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二是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反家庭暴力工作联络员,与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负责搞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三是案件督办制度。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大或疑难案件提出查处意见和建议,督促成员单位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对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案件或工作,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报处理结果。四是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处理家暴案件相关记录和证明,重大家暴案件及时通报,并交由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备案。市人民法院及时向相关成员单位抄送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寄送信息简报、指导性文件等,加强各成员单位以及反家暴联络员工作联系和交流,促进反家暴工作向纵深推进。五是法制宣传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利用法制宣传日、三八国际妇女节、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等时机,深入社区、乡村,就预防和制止家暴、反家暴的救济渠道、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