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三十多年默默无闻地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始终保持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始终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在审判管理岗位上,她充分运用10余年来积累的审判质效管理经验,认真带头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绩效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工作,2011年所在单位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她,2011年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12年8月被评为郴州市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她,就是永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戴小凤。
案件质量“监督员”
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戴小凤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案件质量的要求,认真分析、钻研评查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细化了评查标准,实现了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组织人员专门评查,确认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差错;对每期评查案件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分析、总结普遍存在或较严重的案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庭室及时整改。通过《岗位责任制》和建立案件质量台帐等制度,实现了案件质量评查打分与法官业绩考核、晋职晋级、奖罚相结合。在她和全体案件质量评查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永兴法院的案件质量连续5年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绩效考核“大管家”
在审判绩效考核、案件流程管理方面,戴小凤严格按照院流程管理规定和上级法院司法绩效评估体系的规定对全院庭室局队进行综合考评。精心设计各种表格,对全院的收、结案数按月统计到人,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数据化,并运用收、结案的信息数据对全院各庭室局及审判人员的审判效率进行评价。统计、分析每月全院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息诉率等,总结、通报上诉情况和审限情况,每季度对各庭室、个人收结案情况、绩效情况分别排位通报。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手段,对全院的审判工作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运用,以充分发挥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提供有利保障。在实现将所有案件及审判、执行和相关工作环节均纳入流程管理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跟庭观摩评议,加强对庭审证据收集、庭审举证和质证等环节的运作规范,加强开庭审理至结案的全过程跟踪,杜绝了超审限现象。五年来,永兴法院的司法绩效、结案率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司法统计“资料员”
在司法统计方面,永兴法院自1997年始建立了详细的收、结案登记本,从2001年起建立了电子化收、结案信息。戴小凤十分重视收集、保存历史资料,始终坚持司法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根据司法统计信息定期分析该院的审判工作形势,揭示低绩效信息并分析原因,及时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建议。在2007年全省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大检查中,该院的统计准确率全市排名第一。在2010年数据真实性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