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凤:忠诚履职 一心为民
作者:新宁县      发布时间:2012-08-15 10:28:12

马小凤,新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1988年到新宁法院工作,先后任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从事过出纳、档案管理、审判工作。每个岗位她始终坚持忠诚履职、一心为民,每项工作她都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法官以来,她共审执结案件千多件,没有一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没有一件案件当事人不服而信访。作为一名法官,“司法公正,一心为民“是她执着追求的人生目标。

2005年她因工作出色成绩突出荣立新宁县个人三等功,多年多次被新宁县人民政府嘉奖。2008年她任立案庭庭长时,新宁法院立案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

一、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作为行政审判的业务骨干,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虽然打过点滴卧过床,但没有休过一天病假,没有完整休过一年年休假。一次执行中因公受伤,院领导非常关心要她在家休息,她没有考虑伤势,考虑的是庭里正在集中执行,人员少,少一个人执行力量会大大削弱,她没有休息一天带伤坚持工作。

马小凤不仅会实干,而且还会巧干。她干工作扎实细致,处理问题严谨而又果断,刚到行政庭时积集了许多大案,难案,有立案4年遇暴力抗法未执结的焦家垅腾地案,黄金、麻林沙场取缔案,砖厂取缔案等。焦家垅腾地案未执结直接影响到新宁的土地开发利用和经济建设,县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处理该案都无法执行到位,她到行政庭后主动接手该案,多次调查走访群众了解案情,召开协调会,因该案涉及的人员多思想杂,在协调政府为涉及该案执行的群众解决许多实际困难,多次做法律宣传解释工作仍未能协调结案的情况下,通过制定详细的思想教育工作方案和强制执行方案,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该案,几年来无法执行的案件,因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没有引起不稳定因素和信访。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对一些违法行政却不愿输“官司”也不引起重视的行政机关,她会在制作了严密的说理判决文书后进行协调,使行政机关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主动纠正错误从而实现协调结案的目的。

二、刻苦学习审判业务,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在法院办公室工作十多年之后从事审判工作可谓半路出家,但凭着她不服输的个性和顽强刻苦的精神,很快成为院里行政审判的骨干力量,她坚信效率来自勤奋,来自苦干、巧干、能干。为了使自己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提高业务水平,她在工作任务不减的情况下坚持学习,来院时她是高中学历,通过不断的学习完成了专科和大学学历的学习,还在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为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行政庭不仅有审判工作还有执行工作,白天日常事务忙来访人员多,不利于材料工作,或者审判执行凑着一块工作时间不够用,她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材料写法律文书、阅卷。对审判的案件她都先认真地阅卷,按照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于每一起案件,能今天完成的她绝不拖到明天,执行工作常常是早出晚归中午也没有休息,虽然是女同志,工作起来雷厉风行绝不拖拉,在同志们眼里是一个“拼命三郎”从不知道累。

三、坚持司法为民,注重办案效果

在审判工作中,她不是简单地就按办案,而是注重办案效果,处处为当事人着想。马小凤任立案庭庭长时,万塘乡一名五保老人因医疗事故纠纷被人背着来法院立案,因材料不齐全没能当天立案,她知道这一情况后,第二天立即带领庭里的同志到老人家里了解情况为老人立了案,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为其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她关心当事人,对工作认真负责,使老人非常感动,连连称赞新宁法院培养了好法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她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她在进行审判工作的同时,十分注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因此,马小凤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非常重视调解工作,因法律业务知识深厚,有较强的协调工作能力。在她审理和执行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率均超过80%。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她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和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从而往往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马小凤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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