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妇联为妇女儿童撑起“呵护伞”
作者:黄志娟      发布时间:2012-06-12 09:56:51

今年3赵大妈(化名)的老伴去世后,与继子在分割遗产上出现分歧,找到妇联求助,县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次与双方沟通,对其继子夫妇进行老年人权益及遗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大妈得到应享有的权益。这是近年来妇联组织着力探索新举措,围绕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广大家庭开展普法宣传、依法维权的实例之一。目前,23个乡、镇,4个社区,499个村的妇女维权站,正将普法、维权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把呵护伞、暖心伞。  

在工作中,江华县妇联把握三个坚持、力求三项突破即:坚持日常普法与专题普法相结合,坚持常规普法与创新普法相结合,坚持阵地建设与法律进社区相结合,努力实现了网络建设的突破,在乡、镇街和有条件的村居建立了三级电子邮箱群;阵地建设的突破,面向所有乡镇、村居推进妇女维权站建设;服务方式的突破,持续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入家庭等服务活动,在构建文明、和谐、幸福江华瑶都中做出了新的贡献。   

抓队伍,筑牢普法第一线   

首先,完善基层普法网络。成立了由499名村、社区干部和居民组成的妇女维权联络员队伍,负责辖区的法律知识宣传,普法教育及排查解决本辖区妇女纠纷、维权事宜。其次,实施法律志愿服务在身边。与司法局形成合力,从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中选出54名业务能力强、热心妇女维权、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和司法员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进驻乡、镇妇女维权站,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服务,为经济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并配合基层妇联组织处理妇女来访中的难点问题。再次,提升妇联干部的用法能力。毎年都举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邀请司法局宣教讲师、律师进行专题讲座,丰富了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能力。此外,先后多次聘请专家深入基层进行授课,对妇女联络员进行培训,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提高基层妇女维权队伍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   

建平台,夯实法律服务阵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知识的普及,江华县广大妇女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尊严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她们信任妇联,希望得到娘家人的帮助。为此,县妇联设立了县级咨询(谈心)室、开通12338维权热线,对各乡镇、村居的维权工作进行了规范,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接待来电、来访的妇女群众,及时为她们提供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劳动就业等政策法规、司法诉讼及心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近几年,江华县妇联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45人次,接待来信来访496人次,调处率100%,调成率95%,极大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妇女事业的键康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广宣传,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江华县妇联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抓重点、办实事、求实效,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一是有效地利用499名维权联络员队伍,向广大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妇女学法、懂法素养。

二是利用社区宣传橱窗,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湖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分专题、分阶段进行宣传。

三是利用三八维权周、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联合县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月份主要是与县司法局、综治办、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三八”维权宣传周及“关爱女孩”等活动。动员各乡镇妇联深入村组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举办两期全县基层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和致富能力培训班,参加人数95人次。开展了以“全县妇女学法律,家庭和谐促稳定”为主题的法律竞赛活动,动员全县各界人士都关心支持爱护妇女儿童,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县城主要街道横幅40条,张贴宣传标语88张,利用电台,电视向社会大力宣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通过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全县妇女群众及广大家庭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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