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
作者:凤凰县妇联 邓咏梅      发布时间:2012-06-07 10:35:21

一是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我心我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各学区(校)也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同时安排专人专管留守儿童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之间完善的社会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留守儿童遇到紧急事故或重大问题时得到及时解决。

二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帮扶机制。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对全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电子信息档案,全面掌握学生个人、监护人、家长、临时监护人等具体情况,以便对留守儿童进行帮扶。

1、建立结对帮扶及留守儿童联系卡制度。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制度,县级领导、全县在职干部和教师每人联系12名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并制作留守儿童联系卡,在联系卡上标注联系人电话、住址,发放到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手中,便于及时为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排难解忧。

2、建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募捐制度。定期开展各种募捐活动,积极筹集教育基金,发动在职员工、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关爱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争取各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工作;力争在旅游门票中增设1元爱心款,所筹资金重点用于资助留守儿童及特困家庭学生;设立“我以我心我力关爱留守儿童”爱心账户,各校要安排专人专管,并公开捐助资金,实施阳光运作,提高爱心账户信誉度。一年来,共有60多个社会团体到我县开展捐资助学,得到中国扶贫基金会、香港.阅读梦飞翔、坤叔助学团、上海大眼睛助学团等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资助金额300多万元。其中,捐资建校95万元,捐赠图书、教学设备、学习用品等120万元,资助款100多万元。

三、建立“爱心妈妈”制度。针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关爱的情况,给留守儿童配备“爱心妈妈”,主要由党员、老师、志愿者等担任,对他们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在学习上给予耐心细致地辅导,并定期召集“爱心妈妈”交流会,适时安排“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监护人见面,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四、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力度。积极筹措教育建设资金,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建好食堂、寝室、课外活动室等场所;配足配齐人员,安排保安、保育员、校医等人员,确保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五、成立校园心理辅导站。在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成立心理辅导站,定期召开留守儿童谈心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辅导信箱,安排有心理教育经验的教师为留守儿童作心理健康咨询,及时给予他们生活上关心、学习上帮助和心理上疏导,有效排解留守儿童的心理障碍,提高留守儿童的心理素质。在中心完小以上学校设立留守儿童电话亭,每周组织留守儿童给父母拨打1次免费亲情电话;开通留守儿童视频网络,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父母网上见面交流,保证信息畅通,弥补残缺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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