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县妇联协同县人民法院,经过近四个小时调解,成功调处当事人龙某(女)离婚案,帮助龙某走完艰辛离婚路。当事人龙某(女),1990年与本县儒林镇熊某结婚,生有一女一子,婚后丈夫与本村一女子有染,引发矛盾。2002年,熊某因犯强奸并爆炸罪,被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熊某服刑期间,龙某含辛茹苦,尽心尽责孝敬年迈公婆,抚养年幼儿女,现女儿在长沙某高校读大三,儿子也在县城中学读书。2009年,熊某刑满释放回家,因熊某当初行为深深伤害龙某,夫妻两人又长期缺少沟通,导致感情越来越淡化、冷漠。熊某回家后,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修复两人感情,还时而到龙某打工的饮食店纠缠龙,甚至打骂龙某。两人感情日益恶化,龙某心如死灰,决意离婚。2009年底,龙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被告熊某不愿离婚,故意外出务工,无法传唤到庭,同时法院考虑到熊某系刑满释放人员,应给予亲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帮助,打算给其婚姻一缓冲期,为此,龙某离婚一直未果。
2011年10月,身心疲惫的龙某上访县妇联,请求妇联帮助其解脱痛苦婚姻,妇联建议龙某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如感情确已破裂,可再次起诉离婚。2012年2月,龙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予以立案,妇联得知情况后,帮助龙某联系县司法局获得法律援助,并积极与法院衔接。法院反映:龙某离婚案,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并不难。但熊某坚决不愿离婚,同时,因熊某对2002年所犯罪行无法正确认识,对法院有成见,情绪反映非常偏激。得知龙某再次起诉后,他多次到法院扬言:“谁要判他们离婚,他就炸谁的屋”。“龙某不和他过日子,龙某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生命安全,避免案情进一步恶化,法院对此案判决非常慎重。希望妇联多做当事人工作,化解他心中的积怨和阴影。
妇联了解情况后,多次下到熊某所在村,对熊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让熊某的亲人对其进行劝说,经过多方说服,熊某终于逐渐转变了态度,并将自己心中的真实想法告诉妇联工作人员。5月16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调解,村主要负责人、妇联工作人员到场参与调解,在近四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苦口婆心、春风化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寻求双方利益和心态的平衡点。最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在和谐的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