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刊出第12期《工作动态》,全文发布“市公安局关于社区矫正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总结”,对长沙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长沙市公安局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而详实的宣传。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要求,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严格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充分发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公安局规范110接处警工作,将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纳入到派出所接处警范围,在全市176个派出所设立“反家暴投诉点”,24小时接待案(事)件投诉和报案。在市局(刑侦支队内)和10个分县(市)局成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有效缓解了取证难的问题。据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统计,2011年,全市涉及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的报警数同比上升3.8%。全体民警在任务重、警力相对不足的困难下,积极稳妥处置,确保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涉及家暴案(事)件。市局配合市妇联举办了“全市警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研讨班”,培训区县(市)公安人境大队长9名、派出所基础所长31名。在社区民警队伍中开展反家暴培训宣传,强化业务工作导向。按照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雨花分局左家塘派出所筹备建设“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警备室”,明确专人管理,积极协调,指导做好庇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