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妇联大力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工作
作者:黄志姢      发布时间:2012-02-03 08:58:31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的三大职能之一,近年来,江华县妇联围绕这一工作重心,大力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完善信访接待、实施法律援助等途径和方式,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网络,畅通渠道是基础。为此,江华具妇联大力抓好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全具各级妇女组织均建立了妇女信访接待室,同时,联合部门力量,积极协调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江华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各乡镇成立妇女法律援助站,依托公安部门,成立家庭暴力报警点,依托“148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同时发挥社会力量,组建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逐步形成了县、镇妇联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和维权工作格局。  

为妇女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援助和帮助是做好妇女法律援助的重点。第一:县妇联将信访作为维权的第一通道,通过信访接待室,热情接待妇女的来访、来电、来信,认真倾听妇女的诉求,尽妇联所能为她们排忧解难,如:为她们解答法律咨询、出谋献策,帮助沟通协调,做到妇联能做的事自已做,做不了的事协调做,协调不了的则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作用,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法律人士帮助解答咨询,帮助联络代拟法律文书,帮助联络诉讼代理和辨护律师。对那些因病、贫、残等原因打不起官司的,则为她们多方协调,或与县法院联系,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或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免费进行代理诉讼)。自2003年以来,县妇联共接待来访210余件,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免费进行代理诉讼)138件,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10件。第三:加大宣传力度,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妇女法律知识、法律援助常识等的宣传报道,如利用各类节日,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公众场合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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