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胜,一个典型的男人名字,但她却是湖南省攸县检察院的一名女检察官。
在攸县的街头和乡镇村口,刘德胜“摆摊”已小有名气。那不是一般的货摊,而是法律宣传咨询的“摊点”: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检察官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一张小桌子,一摞法制宣传手册、《攸县检察》画报、法律书籍和其他法制宣传资料。
刘德胜从1988年起从事检察工作,在公诉、检务督察、民行等部门都干过,去年任办公室主任。
刘德胜最早“摆摊”送法下乡是2005年,那时她还在公诉科。在办案过程中,她发现有些乡镇的刑事案件发案率相对较高,而且很多是因为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的犯罪。起初,她和同事们只是联系一些学校和村组讲法制课,后来觉得这种方式普及的群众很有限,于是她冒出一个想法,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在镇区人多的场所设点“摆摊”,专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这些年,刘德胜的普法“摊点”遍及过黄丰桥、丫江桥、桃水、鸾山、菜花坪等多个乡镇。
在“摆摊”中,刘德胜发现人们很爱看检察画报,于是就建议院里在每期的检察画报上都刊登一个民行抗诉成功的案例,时间久了,果然有人因为遇到类似的情况找到检察院来申诉。
“过去民行科一年难找到几件案件线索,这些年通过‘摆摊’,案件线索明显增多。我在民行科的4年里一共提抗7件案子,都改判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摆摊’。”刘德胜告诉记者。
去年8月,黄丰桥镇晓署村特地邀请刘德胜为村民上法制课,并聘请她担任村里的法律顾问。“刘科长每两周到村里去一次,开展法制宣传、咨询、调解、维权等工作。”该村党支部书记廖江说,“自从有了这位女检察官顾问,群众纠纷减少了,村里在制定发展规划和一些重大决策时,还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今年9月,刘德胜被评为攸县“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普法心得:在我们的法律宣传咨询摊位前,有驻足查阅法律书籍的,有推着自行车停下来翻看检察画报的,还有坐下来与我们倾心交谈的,想起来真是一幅非常温暖的画面,这说明我们的工作是有意义的,让群众受益,也让自己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