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作者:汝城县妇联 谭雪球
发布时间:2011-12-07 17:16:30
汝城县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一、评估报告摘要2001-2010年汝城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周期即将结束,为全面了解实施两个规划的成效,掌握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10年来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对评估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撰写评估报告,就全县经济、人口基本情况,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评估主要结果,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为制定下一轮规划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二、评估主要报告(一)汝城县经济、人口等基本情况汝城县位于湘、粤、赣三省交界处,素有“鸡鸣三省,水注三江(湘江、珠江、赣江)”之美称,是湖南的“南大门”,区位优越,境内四季如春,风光秀丽,其中地热资源远近闻名,是中南六省流量最大、分布最广、水温最高、水质最特的天然热泉。201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87亿元,同比增长了19.9%, 财政总收入4.38亿元,增长31.6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2亿元,增长36.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97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2125元,增长11.8%。全县土地总面积2401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309个村,总人口38.25万人,其中女性17.83万人,占总人口的46.6%,0-17岁儿童6.39万,其中女性2.92万,占4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8‰ 。十年来,汝城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得到大幅改善,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预定目标。(二)评估方法及工作过程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县妇儿工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及时召开两个规划终期评估动员会,制定了评估方案,将终期评估工作纳入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考核内容。成立了两个规划终期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邓新周担任,成员由县妇儿工委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研究解决监测评估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成立了县妇儿发展规划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成员由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收集监测数据,对各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指标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并向县妇儿工委提交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报告。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评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妇儿工委本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组织召开例会,座谈会,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和总结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成果和存在问题。三是全面科学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量化和非量化指标数据涉及10年的数据,为确保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全面性和连贯性,县妇儿工委积极深入到各成员单位、社区、企事业和流动人口集中地,认真查阅历年资料,对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掌握。对于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由责任单位及时研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四是认真撰写评估报告。通过召开成员单位自评结果汇报会,综合分析定量定性指标实施情况,形成终期评估报告初稿,各成员单位集体审核后,由妇儿工委主任最终把关审定,确保了评估报告的详实、清晰、准确、完整。(三)评估主要结果2001—2010汝城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足本职,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探索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的有效途径,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指标的78项指标中(妇儿保健35项、妇儿教育12项、权益保障10项、女性参政议政9项、生存环境12项),除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还未达到预期目标,其它71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规划》确定的终期目标。(四)汝城县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评估1、实施两个规划组织领导情况评估(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历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实施两个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一是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经常听取我县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两个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002年,为妇儿工委设立事业编1个,2010年县委将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单设,高配正科。县妇儿工委的工作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由原先2000元增加到10000元,同比增长了5倍。近年来,县财政还先后投入10多万元,为县妇儿工委购置了公务用车一台,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施,确保了妇女儿童工作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良好的办公条件。二是机构健全。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两法两规划”的实施。2008年9月,重新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1个增加到34个,增设13个委员,进一步充实了妇儿工委力量,县妇儿工委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建立了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成员单位组成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反家庭暴力举报中心23个,妇女法律援助服务中心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个。三是制度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调研督查、责任签约、监测评估等9项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等文件,对妇女组织建设、妇女干部培养选拔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率先将妇女典型表彰纳入县委、县政府表彰系列,“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分别由县政府记三等功。县妇儿工委制定下发了《汝城县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职责》、《汝城县妇儿工委工作制度》,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章可循。特别是加大了统计监测评估制度的执行力度,健全了监测评估领导机构,县妇儿工委设立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等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两个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向统计局报送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县妇儿工委办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按照监测评估制度开展中期评估与督导,规范了我县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程序。(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开展学习培训。我县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妇联率先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课程,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贯彻“国策”、实施“两法两规划”的意识。每年在召开妇女工作会议时,县妇儿工委都及时将上级精神、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给各乡镇妇联主席及机关妇委会主任,再以文件的形式传达到各基层妇女组织。近三年来,县妇儿工委选送了 39名优秀妇女干部参加省市妇女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女干部的理论水平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能力。二是开展宣传活动。县妇儿工委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6·25”禁毒日、“12·25”反家庭暴力宣传日等节日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广泛宣传“两法两规划”等法律法规。每年与县司法局、国土局、公安局等成员单位一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流动人口密集的集市、车站、商场等地广泛开展法律咨询以及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累计出动宣传车5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1.2万份,提供咨询28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及家长对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知识的知晓率。三是开展调研活动。为了推动两个规划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县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了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调研,共撰写了涉及妇女儿童与政治经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调研材料59篇,发表信息报道700余篇。如:县财政局撰写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有了补助》、县劳动局撰写了《汝城县下岗女工现就业浅析》,《汝城县连续五年举办创业培训成效显著》等。其中在《中国妇女网》上发表信息26篇,在《潇湘女性网》发表信息 300多篇;在《郴州妇女网》发表500多篇。(3)履行职责,强化协作,构筑社会化工作格局。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实施规划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积极实施本部门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为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办实事。县人大内司委加大对两个规划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多次组织执法督查活动;县司法局、公安、妇联等成员单位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每年学法普法计划.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中,为确保女性进村、支两委的比例,县妇联、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县委出台了《汝城县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汝委〔2008〕12号文件)、以及《汝城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汝办发〔2008〕2号文件 ),明确规定村、支两委中女性比例。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优先将政治素质好、学识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女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十年来,我县共提拔女干部111名。县质监局、工商局等成员单位在每年的“三·八”、“六·一”及开学期间等特定时段对妇女儿童用品、食品开展全面深入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2008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对全县奶粉进行全面检查整顿,确保了妇女儿童食品、用品的安全。县妇联、县妇保院每年联合组织对全县妇女及儿童进行健康普查,普查妇女近万人次、儿童4万余人次。2007年,县政府争取了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的无偿援助,全面启动妇科病免费普查普治项目,普查治疗妇女6万余人;十年来,县妇儿工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人民健康杯”女子接力赛、 女子登高比赛、 “关注未来——和谐家庭亲子教育”报告会、“生命.阳光”禁毒晚会等活动,深受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家庭的欢迎。公安、教育、文化、团县委等部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县各部门沟通和合作不断得到加强,形成了社会化的良好工作格局。(4)关注弱势,积极援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十年来,我县坚持把关注留守儿童、贫困妇女、困难家庭、孤残弱势儿童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全县通过各种渠道募集资金120万元,资助贫困儿童1万多人次,资助贫困母亲及贫困家庭1.2万人次。2008年,县财政局、计生委发放“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资金8.8万元,救助因计划生育贫困的母亲88人。县妇联积极争取香港烛光基金会的支持,资助土桥、外沙、盈洞等学校建校资金95万元,资助春蕾女童50余人,资助金额达5万余元。2004年,县妇联发出倡议为见义勇为扑火伤亡者募集资金28万元,已全部用于支付她们的医疗费。2005年,县妇联组织联系县领导32人结对资助了32名贫困学生,目前有的还在继续资助当中。十年来,县妇联争取社会爱心人士结对资助贫困学生100多人次,资助金额达40多万元。每年六一期间县妇联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送文具、送学习用品等走访慰问活动,为孩子们送上一份特别的关爱。 2、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评估1、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得到提高。妇女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中,合法劳动权益得到有力保护。2010年,全社会就业人数24.32万人,其中女性11.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6.05%(目标40%),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38.5%;全县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0.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0.2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0.594万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77.32%.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女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加大。2010年,我县共有妇女干部2185名,占干部总数的32%,公务员女性比例达13.5%,副科以上女领导干部252名,党政女一把手20名,其中乡镇正职领导 5名,女处级干部6人,科级女后备干部占科级后备干部的31%。县级女后备干部占同级后备干部的25%。二是农村女性参政议政权力得到保障。全县309个行政村有村委委员1293名,其中女性331名,占25%;有支委委员1288名,其中女性220名,占17%.其中女村支书、主任21名,计生专干292名。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得到提高。通过汝城县第十五届人大会、第七届政协会,全县女性代表比例比上届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女人大代表62名,占31.2%,比上届提高2.5个百分点,女政协委员44名,占30%,比上届提高15.1个百分点。3、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得到提高。2010年,全县共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比2000年706%。2010年,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86%(目标99%),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9.81%;小学学生辍学率仅为0.5%。基础教育领域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6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66.6%,其中女生59.65%。全县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8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人识字率为98.96%,其中女性98.95%,青壮年识字率达到99.99%,文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十年来,全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断下降,全县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0.8‰和12.67‰,比2000年下降了38.4‰和38.53‰,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率连续10年为0。低体重婴儿出生发生率为3.03%(目标5%以下)。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麻诊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分别为98.1%、99.2%、96.6%、96.4%和98.5%。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26%,其中县城99.95%(目标90%),农村98.2%(目标7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100%(目标100%)。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9.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8%(目标90%),比2000年提高了8.2个百分点.。5、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2010年,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2.7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4.56%,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65.2%,城市污水处理率80.1%。全县城市环境和城镇小区服务设施不断改善。通过“春蕾计划”、“教育基金”、“关爱女孩行动”等渠道资助贫困学生近万人。十年来,全县破获强奸案件36起;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4起;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在公安局成立家庭暴力举报中心,县公安局、各乡镇派出所建立维权接待室。县法院、乡镇法庭均建立维权合议庭等。 (五)当前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问题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扎实工作、大力配合,我县两个规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地域等因素的制约,我县两个规划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经费不足,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相对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二是妇幼保健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妇女妇科病普查率偏低、孕产妇死亡率未得到根本控制,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开展不够,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村级卫生保健网络不够健全,服务功能较差,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妇女儿童的需要。三是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偏低。主要体现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程度偏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中女领导配备比例偏低,基层女干部和女后备干部来源不足。四是女性就业压力加大,女性就业能力总体水平不高,工资待遇与男性相比存在差距;五是贫困妇女儿童帮扶有待加强。困难妇女群体的利益,特别是残疾妇女、智障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妇女的特殊需求需进一步关注,对就业、培训、维权和其它劳动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关注。(六)、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将实施“两个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经费投入,合力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落实和重难点指标的突破,确保“两个规划”各项指标、措施和要求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强化县妇儿工委的宣传、教育、交流、服务功能,畅通渠道,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实用的公共信息服务的,积极向社会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提高国策知晓率,加大两法两规划宣传力度,不断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县妇儿工委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紧密合作,不断增强整体实施、联手实施规划的合力。通过努力,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全社会关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突破贫困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两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促进规划指标的全面达标,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加快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调研。针对农村妇女培训、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创业就业等重点难点领域积极调研,为领导决策及各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进而切实推进对妇女科技文化、创业就业等技能培训,推进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推进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参选议政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与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有机融合。 汝城县妇儿工委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