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作为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规划”牵头部门,在推进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中责任大、任务重。十年来,我会积极履行妇联职能作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谋实利,致力于妇女儿童社会地位的提高。在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妇女儿童接收教育水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两个规划中的要求。
1、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建立了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2010年白沙小学被评为“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大大提高;十年来共举办妇女再就业培训班、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65次,培训人数达34000人次。 2、妇女儿童与法律领域: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提高妇女儿童自身法律意识,倡导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预防家庭暴力,解决家庭纠纷,十年来共接受来信来访292人次;建立了妇女儿童案件妇联主席联席制度,积极关注、参与妇女儿童类案件的审理,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妇女儿童与环境保护领域: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每年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十年来共评选出文明家庭223户;举办了两届“十佳婆媳”评选活动。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帮扶困难女性,资助贫困学童,十年来通过实施“母亲水窖”工程、母亲健康快车、春蕾助学等项目,受益人群达4000多人。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会作为妇儿工委重要成员,把实施两个规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队伍,划拨工作经费,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将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纳入班子议事日程,并定期召开两个规划工作研究会议,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共同解决规划实施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章和相关制度,为顺利实施规划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部门配合,分工协作
我会充分发挥“联”字作用,借梯上天、借船下海,经常协调其他单位部门开展促进妇儿发展的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浓厚氛围。一是搭建女性参政议政平台,促使女干部脱颖而出。积极向县委组织推荐女干部。县委组织部也高度重视女干部的成长成才,在使用目标、比例要求和工作措施上都予以了制度保障。为了确保村级班子中女性的配备率,县委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各县四大班子中必须各配备至少1名女领导干部,乡镇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领导干部,“村委会换届中保证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二是搭建女性就业平台,帮助妇女实现创业就业。积极与劳动部门合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女性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了妇女小额贴息贷款等活动;举办农村妇女技能培训35期,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班30期。三是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开展“春蕾助学计划”、 “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实施,解决妇女儿童就学、看病问题。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联合司法、计生、民政部门举办《婚姻法》暨《计划生育条例》测试;联合关工委、老年科协组织健康专家深入农村为留守儿童开展健康体检;联合团县委开展为孤儿送温暖活动。
三、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我会将两个规划内容纳入到乡镇妇联主席、县直机关妇委会主任培训课程。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妇女学法、守法并依法维权。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了解实施“两个规划”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两个规划”的实施,提高了社会各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