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反家暴工作起步较早,经过17年的探索发展,已经形成了“党政领导、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了“三个率先”和“四化”。
“三个率先”即:在全国率先出台反家暴地方性政府文件,早在1996年,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反家暴的具体职责。在全国率先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由芙蓉区首开先河,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活动,随后在全市推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国各地纷纷前来学习取经。在全国率先由政法委出台反家暴文件,2010年长沙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增强了可操作性。
“四化”即制度化、网络化、基层化和项目化。一是制度化。长沙先后出台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使反家暴工作有章可循。我们还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平安长沙”创建、“46810”工程和“三调联动”体系,市人大和市政协多次就反家暴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二是网络化。我市通过建立健全“五大维权网络”和维权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妇联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网络。三是基层化。我市在芙蓉区试点并向全市推广“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电信网站等大众媒体和各级妇女学校、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资源,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举办法律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和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各基层开展专项宣传和咨询活动,形成防治家庭暴力的规模效应,让无家庭暴力的舆论成为社会主流。四是项目化。全市通过引进项目资金,先后举办社区反家暴联络员培训班1期、“维权网络进社区”项目“五大维权网络”成员培训班45期、“推广零家暴社区创建”项目街道(乡镇)培训班9期、医务人员干预家庭暴力培训班1期,法官和警官反家暴工作研讨培训班各1期,提升了反家暴工作专业水平。市妇联还组建了一支反家暴男性参与行动志愿者队伍,向社会公开招募2批次志愿者20名。各志愿者通过印制发放资料、办理家暴个案、编写演出剧本以及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宣传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反家暴行动,取得很好的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