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妇联下基层为弱势群体维权
作者:桂阳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1-11-09 10:37:19
近日,我会接待一位面容憔悴的老年妇女,向接访人员哭诉,要求“娘家人”为她做主,替她维权。原来该女士姓刘,55岁,家庭主妇,身体状况一直不好,丈夫姓张,某乡镇退休干部。最近,张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刘女士不同意,要求妇联出面做其丈夫工作。
11月8日,县妇联维权副主席、维权律师一行4人迅速来到刘女士家,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分居已经多年。维权律师向张先生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妇联同志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最后,张先生妥协答应到法院撤诉,但一定要求离婚。经我们的调解,夫妻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男方给女方精神安慰费5万元,另外,每月给女方800月生活费到老,房子由女方居住到老。对调处结果,刘女士非常满意,紧握“娘家人”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