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英:奉献让我的人生褶褶生辉
      发布时间:2011-10-25 17:17:09

——郴州市人大办公室离退办主任李萍英

李萍英,女,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内务司法委,办公室行政科、信访办、备案审查科工作,现任办公室离退办主任兼备案审查科科长。

李萍英同志以对人大事业的无限忠诚和人民群众的热爱,以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意志,恪尽职守、默默奉献、开拓创新。2004年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嘉奖;2006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市妇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市人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学习是一个人进步和成长的不竭动力和源泉。这些年来,李萍英同志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既立足于本职工作学习业务,又主动拓展空间学习多方面知识,并做到学以致用。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李萍英同志以身作则,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此提高党性修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出发点,推动各项工作。从教师队伍进入人大机关,为了尽快转换工作角色,适应机关工作,1999年至2004年,李萍英利用工作之余,通过自学考试、函授学习,获得了文秘和法律本科双文凭。同时,她还认真系统地学习了《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为从事人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干好工作的基本。”李萍英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她不管工作再忙,都制定学习规划,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贯穿体现到人大工作中。她边干边学,结合岗位要求,学习相关业务,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她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请教,做到不懂就问,不会就查,知识的不断积累,理论的强化学习使她在成长中不断进步,不断提高。

二、爱岗敬业,立争一流

李萍英牢固树立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敬业爱岗,沉心静气,埋头苦干。

2000年,她作为机关最年轻的副科级干部调整到行政科工作,从委室业务部门到办公室后勤服务部门,面对琐碎的工作和繁杂的事务,她毫无怨言。在行政科出纳岗位上,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每笔报账都精心核对,两年来,在机关几百万经费的开支中,未错报一笔账,未付错一分钱。在后勤管理方面,她坚守热情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大家办好事、办实事。2001年,在全市掀起机关干部作风整顿的活动中,她在行政科的敬业精神和优良作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作为人大机关开展活动积极分子受到了表彰。

不论在哪个岗位,李萍英都奉行立足本职,力争一流。2006年,机关岗位调整之机,她主动提出到市人大办公室信访办工作。她说只要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她就感到欣慰。2007年,她克服身孕困难,坚守工作岗位,为了及时统计信访情况,编辑信访通报,撰写信访分析,为常委会领导依法监督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她经常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即使身体出现不适,她稍微休息后又继续工作。三年来,经她接待批转的群众上访件1656件,接待上访群众1万多人次,重点督办的信访案件223件,所批转的信访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交办回复率达100%,一些重复信访、老大难信访得到有效解决。

李萍英同志公道正直,诚恳待人,情真意切,凭着一颗友善、公道、正直的心,面临群众来信来访,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受到领导、同事以及来访群众的好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的、典型的信访案件在她多次批转,跟踪督办下,得到圆满解决。如桂东县廖敬中被法院错判后落实善后工作的信访案,其遗孀李丽嫦多次到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落实善后工作,均无果。2006年4月7日,李丽嫦到市人大上访,李萍英接待来访后认为信访人诉求有理有据,即向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将该信访事项列为重要信访及时向桂东县人大常委会下函重点交办。经她多次催办,与领导一道现场跟踪督办,2006年11月,桂东县委、县政府有关单位研究决定,恢复廖敬中的党籍、干籍;桂东法院退回扣押的家庭财产;桂东人事局补发廖敬中的工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67829.2元。至此,一起长达14年之久的老大难信访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李丽嫦得知此事后,激动得泣不成声,连声感谢市人大为民作主。像这样督办成功的案件还有很多很多,举不胜举。

信访工作的三年时间里,李萍英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和省人大信访办的领导的高度评价,郴州市人大信访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三、默默无闻,乐于奉献

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是李萍英的优良作风。在机关工作十多年,她是机关公认的好心肠、热心人。1997年刚进机关,她就被选为机关工会委员,2002年,她又被选为机关妇委会委员,至今,机关工会活动、妇委会活动都少不了她的身影,都有她默默奉献、热情服务的足迹。

2001年,根据市妇联“春雷”计划资助学童的活动,李萍英积极响应,筹划资助活动,2001年-2005年,每年春节陪都同领导到苏仙区栖凤渡太阳汾村对杨秋香同学及家人进行慰问,送去慰问金和学习用品。2004年,根据市妇联倡导的“手拉手”、“一对一”扶贫帮困活动,又与妇委会同志一道陪同领导为邓家塘两湾洞小学送去学习用品、桌椅,使学童在关怀中不断成长。在机关组织的各种捐赠活动中,她都积极主动,慷慨大方。

作为机关的一名年轻女干部,李萍英始终以一名优秀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她坚持严谨、细致、扎实、求实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不利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生活上,她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作风正派,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为人处事方面,她始终保持谦和谨慎、不骄不躁的态度,做到与人为善,诚恳待人。

事业面前,她敢于负责,求真务实;苦乐面前,她以苦为荣,无私奉献;荣誉面前,她不骄不躁,奋力前行。行之苟有恒,久久有芬芳,李萍英就是这样践行着党和人民给予的光荣责任,追求着自己人生的最美好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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