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组织民事法官学习婚姻法解释
作者:武冈 李迪雄
发布时间:2011-08-26 10:14:52
为及时了解立法新动态,掌握法律新规定,提高法官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业务能力,8月23日,武冈市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审判人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就亲子鉴定、房产分割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自从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一些热点问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后,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一时间亲子鉴定、房产分割、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等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也成为法官们讨论的焦点。这些以往在审判实践中一直困扰法官的难点问题,随着《解释(三)》的出台,渐渐有了答案。
为确保法官能熟练掌握解释,准确理解法律内涵,该院组织了这次学习活动,一是研读法条,要求法官准确掌握解释内容,对19个条文做到耳熟能详。二是理解内涵,要求法官全面把握法律的精神,尤其是维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三是案例分析,结合当前审判实践,对审理离婚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对照解释规定,进行分析研究,提高办案能力。四是强化说理,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中,不仅要积极宣传《解释(三)》新规定,而且要结合案件充分说理,把解释中枯燥的条文变成通俗的话语,让当事人看得明白,听得真切,确保婚姻案件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