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推动了妇女儿童规划的深入实施,促进了妇儿事业的良好发展。统计监测显示,永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45个定量监测指标中,138个指标已达到规划目标,达标率为95.17%。
一、主要成效
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显著提升。女干部队伍日益壮大,全市现有女干部3.4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0.1万人,占干部总数的 30.8 %。妇女参政的层次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四大家”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0 %和71.86%,比2000年分别增加了10 %和11.56%。妇女在民主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广泛, 2010年底,村民委员会会员中女性比重占32%,比2000年增加了7%。
妇女就业机会显著增加。通过拓宽妇女就业平台,加大妇女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优化就业结构增加妇女就业。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147.04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的43.7%,比2000年增加9.34%。共有2万城镇妇女参加了实用技能免费培训。每年向外转移妇女劳动力50余万人。就业结构从文化要求低、服务型、手工操作型向智能化、现代化、多元化转变。
妇女儿童教育事业显著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已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普九”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女童小学净入学率99.98 %,女生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64%。妇女接受高中及职业教育程度有所提高,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3 %。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妇女孕期保健成效明显,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到2010年底,全市住院分娩率达 99.17 %,比2000年增加35.99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54.83 /10万下降到了31.52/1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为12.61‰、8.75‰,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28.69、25.95个千分点。
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显著保障。健全维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创新工作形式,建立了社会化维权网络。全市建立反家庭暴力投诉站181个,“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12个,家庭暴力报警点190个,妇女维权接待室136个,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站15个,家庭暴力调解委员会194个,积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人身权利。推进落实妇女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逐步增加,目前,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有13.24万人,占到了参保总人数36.51%。
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显著改善。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了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改善了儿童的成长和受教育环境。2010年,全市得到慈善临时救助的女性达40946人,救助资金2047.3万元。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潇湘河水质达国家二级标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0.2%、卫生厕所普及率52.06%,分别比2000年提高24.2、10.13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和经验
各级重视,组织保障到位。规划实施做到“六纳入”: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和同级财政预算,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书记和副市长每年都对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市委书记、市长经常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把实施两个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政策措施到位。十年来我市先后完善和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各职能部门也针对本系统、本部门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领导的意见》等,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政策可循,有措施可行。同时,市人大对规划的落实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协把规划实施列入了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日程。
重点突出,“强化工程”到位。强化“素质工程”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和维权意识,开展 “家庭美德事迹演讲赛”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强化“保健工程”改善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条件和健康水平,十年来,政府共投入妇幼保健经费15104万元,加强农村乡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建起了符合要求的医院和家庭病房。强化“人才工程”加强对女性人才的培养,提高了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强化“扶贫工程”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提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
成效明显,环境优化到位。优化宣传环境。始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层、社会、妇女儿童)加强规划实施宣传,十年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4万台,印发宣传资料200多万份,张贴宣传标语3万条,办宣传专栏4250期,召开各级座谈会千余次。优化育人环境。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共支出143.91亿元,全市已经全部修建和改建了危房。优化就业环境。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实行减免税收等政策,成立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下岗女职工参加技能培训,近两年来,为妇女解决小额信贷23603万元,帮助 4365名妇女实现创业。
机制健全,自身建设到位。十年来,全市建立了四级妇女儿童工作网络,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推进了三种工作机制,完善了 “十有”制度。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人员和经费投入得到了充分保障。市妇儿工委专项经费从2000年的5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0万元,11个县(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均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年配套工作经费从1万元到5万元不等。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十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整体上还不够高,还有6个指标与规划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儿童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府行为。今后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做到“六个纳入”,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政府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继续自觉主动地围绕妇女儿童规划开展工作,强化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政府行为,全面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要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要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宣传和推荐女性人才的优势,使妇联组织成为培养、选拔、输送女干部的摇篮和基地。
进一步抓住发展机遇,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契机,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扩大女性就业、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和改善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同时,也要深入调研,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对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反映。
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加强指标数据的分析应用。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统计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妇女儿童规划各指标数据归口、计算方式、统计口径等方面进行统一和完善,从源头、从基础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要着重推进分性别统计工作的开展,为制定策略措施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依据。同时,通过分析指标数据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提高应用和转换监测评估成果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规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