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加强“婚调对接”有效化解侗乡人民“婚姻结”
      发布时间:2011-08-11 10:55:52

为有效维护婚姻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和谐稳定,通道法院与通道民政局加强工作对接,推进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的化解了侗乡人民的“婚姻结”

  一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避免当事人重复离婚。对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法院在结案后次日将案件信息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处建立信息库备查。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案件,婚姻登记处首先通过身份信息查询婚姻关系是否已在法院处理,防止当事人在法院离婚之后又至民政局重复登记离婚。

  二是建立矛盾联调机制,加强婚姻纠纷的调处。法院在民政局婚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工作室,对婚姻双方至民政局登记离婚的,由派驻法官与婚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做挽救工作,尽可能促成双方和好,调解期限征得婚姻双方同意后最迟不得超过三天。

  三是建立司法确认机制,维护离婚协议效力。对经立案庭调解后达成的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离婚协议,当事人可请求法院确认效力。法院对确认离婚协议效力的案件,应在一至三日内审结。经人民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一方当事人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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