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刘湘云被评为衡阳市首届十大优秀法官
作者:衡阳市妇联办公室推荐      发布时间:2011-07-28 09:52:23

为深入推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激励全市法院法官献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壮志豪情,12月15日晚,在“激情跨越”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文艺晚会现场表彰了一批全市优秀法官,我县“法官妈妈”刘湘云同志被评为衡阳市首届十大优秀法官。

刘湘云同志,女,本科文化,汉族,衡东县人,1959年11月21日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过知青、医院护理员、4个乡镇妇女主任,1988年7月调到衡东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档案员、立案庭副庭长,2010年3月至今,任衡东法院法警大队政委(正科级)。

她政治坚定纪律严。在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乐奉献。经手、主抓任何工作,都雷厉风行,认真负责到底,决不敷衍塞责,从未有任何完不成的工作。她安全意识强,在法警值勤、押解人犯等工作中未出任何差错,每次都出色完成任务。

她业务精通作风正。22年来她承办1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申诉和缠诉。清理执行积案中,2009年主抓执结积案42件,2010年1-8月又执结积案22件。她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主动将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是法院办案标兵和廉政建设标兵。

她成绩突出荣誉多。22年法官生涯中获得省级荣誉或奖励2次、市中院奖励2次、县级奖励3次、本院奖励3次,被推荐为今年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清积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衡阳法院系统“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候选人等。

她执法有情爱心诚。在办案过程中无私支助或发起救助20余名贫困学子,被称为“法官妈妈”。在执行过程中,为父亲被判无期徒刑的阳程远爱心助学事迹,被广为称赞。今年8月份我院开展“为民办实事百日竞赛”活动以来,她带领法警队为民办实事21件。她是我院“能动司法”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战活动的标兵,是衡东法院的 “陈燕萍”,院党组决定把其事迹搬上舞台,编成剧本《法官妈妈》在当晚的文艺晚会上演出,感人肺腑。(衡东组织部肖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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