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警方首拘家庭暴力者——凤凰县积极探索警察反家暴项目有行动
作者:凤凰县妇联 王银菊 邓咏梅
发布时间:2011-07-27 14:07:37
7月23日,凤凰县阿拉营镇落潮井乡男子伍某离开了该县拘留所。此前,他因家庭暴力而被治安拘留7天。这是凤凰县第一起因家庭暴力问题而被拘留当事人的案例。
7月15日凌晨时分,凤凰县公安局阿拉营镇派出所的报警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一名妇女报警称:“我丈夫喝了酒,在家里打骂我和我女儿,还拿锯子、菜刀和斧头威胁我们娘俩。”接警后,阿拉营镇派出所所长田世军随即带领民警赶到受害人家中,当场制止违法犯罪嫌疑人伍某的违法行为,并在现场扣押斧头一把。
据其家人介绍,该男子酗酒成性,酒醉之后常“耍酒疯”,对妻子和女儿无端打骂,闹得一家人不得安宁,深受其害。此次,他醉酒之后,竟然手持刀具威胁家人。于是,民警在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以多次实施家庭暴力依法给予了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如何进一步提高警察处置家庭暴力的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和执法效果的最大化,成为凤凰县妇联和警方致力探讨的一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