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实施“两个规划”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1-06-29 10:40:25

 张家界市地处湖南省西北部。19885月因旅游立市,总面积9516平方公里,辖22县,总人口164.75万人,其中女性79.6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32%17岁以下儿童34.4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0.89%。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旅游带动战略,实现了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242.4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21.1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0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68元。20022月,市政府颁布实施《张家界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张家界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自“两个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突出抓好两个规划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下面,我代表张家界市妇儿工委将实施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两个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两个规划”提出了我市十年妇女与经济、政治、教育、卫生、社会环境、法律保护六大领域和十年儿童与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社会环境四大领域发展的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十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明晰、协调有力、配合有序;做到了认识到位、投入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妇儿办协调、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儿工作格局。在保障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权利,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儿童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获得法律保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等六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2010年底,妇女规划73个定量指标中,68个指标已达标,5个指标未达标,达标率为92.3%,未达标项目为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区县党委工作部门比例;县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居委会女委员比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儿童规划涉及的45个量化指标,38个已达标,7个未达标,达标率为84.4%,未达标项目为婚前医学检查率;出生缺陷发生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儿童保健覆盖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城市建城区绿化率。

二、“两个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施“两个规划”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是:

1、妇女参与决策和民主管理取得新进展

一是全市女公务员总量明显增加。截止2010年底,全市公务员7204名,其中女性1515名,占总数的21.03%,比2001年增加780人,所占比例提高了4.45个百分点;科级公务员4455名,其中女性801名,占总数的17.98%,比2001年增加477人,所占比例提高了4.08个百分点;处级公务员765名,其中女性106名,占总数的13.86%,比2001年增加85人,所占比例提高了6.08个百分点;厅级公务员48名,其中女性8名,占总数的16.67%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30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每年都有所增加。

二是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基本达标。市本级及四个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了100%;四个区县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 20名,占区县四大家班子成员总数的15%,其中区县政府女性正职1名。自2002年以来,每年均配备了12名女区县长或女区县委书记。市委66.67%的工作部门、市政府57.58%的工作部门中配有女性班子成员。其中,女性担任市直正处级单位负责人的10名,担任市直副处级单位负责人的6名,分别比2005年有所增加。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89名,配备率达到88.1%,其中有女书记、女乡镇长24名;97.6%的村(居)委会配备了女干部,村民委员会女性比例达31.6%,其中有49名女性担任书记或主任。

三是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市第五次党代会有女代表60名,市第五届人大代表中有女代表59名,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中有女委员61名,女性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8.6%19.28%25.10%,党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比上一届各增加了5.6%5.4%。在我市工作的省党代表女代表有4名,省人大女代表有3名,省政协女委员有1名;我市3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就有1名女代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女性比例也逐年在提高。目前全市建立职代会的单位513个,职工代表5759人,其中女职工代表1725人,占职工代表的30%

四是女性后备干部比例高。2010年,我市确定的20名厅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有4名,占20%;县处级后备干部202名,女干部有31名,占15.35%。自2002年以来女性处级后备干部比例均达15%以上,2007年达到了最高点21.62%。各区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都在20%以上。

2、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权益取得新成效

一是妇女就业人数逐渐增多。为了保障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男女同工同酬,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10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劳动就业政策,采取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力供需见面“招聘洽谈会”,免费提供就业培训等办法,千方百计为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创造机会。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截止2010年底,全市社会就业人员96.13万人,其中女性44.12万人,占就业总数的45.90%;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1.03万人,其中女性5.14万人,占46.60%。达到了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40%以上的目标,且均比2000年有所增长。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女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启动实施。到2010年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60万人,其中女性4.32万人,占4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31万人,其中女性6.52万人,占48.9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08万人,其中女性3.88万人,占42.73%;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逐年增加,2010年达7.48万人,女性占2.25万人,占30.10%,女性享受社会保障比重逐年提高。武陵源区2009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全市有9147名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000名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7743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7371名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

三是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在农村,积极开展剩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增强了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脱贫致富的本领;在城镇,扎实推行“零就业家庭”就业政策、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政策,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平台与机会;同时,深入开展“生育关怀——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全市共结对帮扶贫困母亲1186人,帮扶资金超过360万元。上述措施,有效的加大了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改善了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2001年到2010年,全市共减少贫困人口14.43万,其中妇女7万余人;2010年,全市城市低保人数3.93万人,其中女性1.71万人;农村低保人数8.31万人,其中女性2.52万人。

3、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十年来,大力实施“建设教育强市”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布局不断优化,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步伐加快。全市在园幼儿总数达3.84万人,其中城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9%。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办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培育了慈利县商业幼儿园、粮食幼儿园,永定区童星幼儿园、金色摇篮幼儿园等大批民办示范性幼儿园。全市现有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

二是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秋季,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89%,女童年辍学率控制在0.03%以内,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女童年辍学率控制在1.02%以内。“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义务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大众的全民教育。

三是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全市普高在校生2367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1.6%。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到85.95%,仅次于长、株、潭,名列全省第四;高考录取率达92.8%,比2006年提高32个百分点。全市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所。职高在校生达10600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初见成效,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学生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率达到85%

四是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得到大力救助。全市积极推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五年来,免除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236.8万元;筹资865万元,对2150名普通高中贫困生、780名大学贫困新生实施了救助。全市各级妇联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几年来,全市累计筹措“春蕾计划”资金300多万元,兴建“春蕾学校”1所、“烛光学校”1所、“女童职业技术学校”1所,开办“女童春蕾班”1个,救助失辍学女童达6000多人次。仅桑植县妇联争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资助金额就达45万多元,对678名女童实施了救助。

五是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和保护得到加强。投资280万元,新建了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与职训大楼,通过实施残疾少儿随班就读,残疾少儿入学率达到84.5%。全市积极开展清理整治网吧专项工作,下发了《关于落实网吧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为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全市开展了“大手拉小手、关爱青少年”为主题的帮扶帮教活动。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武陵源区达到零犯罪率。

六是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异军突起。近几年,由于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的增多,为了更好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市在中心小学及中学、高中学校,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定期聘请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纪教育员为师生举行法制教育报告会,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建设,为学生的心理、生理问题排疑解惑。

七是家长学校建设有序发展。全市现有家长学校279所,由关心下一代协会协办学前班家长学校、小学三年级家长学校和初中一年级家长学校,家长学校采用全市编印的统一教材,每年由资深的学者或教子成功的家长来家长学校授课4次,使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妇联系统参与了各级中小学的家庭教育活动,并分期分批推荐妇女干部、教师代表参加全国家庭教育的培训学习。

4、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十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加强了孕产妇系统保健、新生儿筛查、产科儿科建设、儿童计划免疫等工作力度,提高了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一是以围产期保健为中心,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十年来,我们通过采取实施国家“降消”项目、创建孕产妇急救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产科合格县、市区(县)两级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措施,大力推广住院分娩,加强围产期保健以及产科质量管理,加强农村产科服务能力建设。我市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达100%,已基本形成满足城乡广大妇女儿童保健需求的网络。2010年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99.27%,边远地区消毒接生率达99.35%;农村住院分娩率达99.04%。全市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近年来一直保持在96%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0.36%201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169.32/10万下降到26.20/10万,稳定在较低水平(201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6.70/10万)。

二是妇科病普查普治成效显著。自2008年全省实施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以来,普查率迅速提高,特别是2009年,市政府将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普查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投入大量专项资金。通过这一举措,全市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普查率达到了59.93%,除外出流动人口外,在家农村已婚妇女实际普查率达到了88.36%

三是保障生命安全,婴儿死亡率下降。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几年来保持下降趋势,2010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8.91‰和11.58‰,实现规划提出的2010年目标。

四是进一步强化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是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2010年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38.93%。虽然未达标,但较2009年上升了5.59%。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开展,农村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呈现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内涵建设,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拓展新生儿抚触、游泳,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为探索儿童教育和行为问题早期筛查、诊断和预防工作机制作出了努力。

五是儿童疫苗接种保持较高水平。2010年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麻疹、乙肝五项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分别为99.95%99.72%99.69%99.67%99.66%,均达到目标要求。

5、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十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各类妇女儿童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劳动权和参与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不断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成效明显。我市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纳入“四五”、“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场宣传和“送法下乡”等活动,新闻媒体开办了专栏专题进行广泛宣传,使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开展了“两法两规划”的执行情况调查和调研活动,针对新形势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二是妇女儿童维权网络不断健全,社会化维权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建立法律援助中心5个,在公安局设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市、区、县妇联均开通了“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聘任5名妇联干部担任法院陪审员,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构建了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新格局。10年来,共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895件次。

6、妇女儿童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市大力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加环境保护投入,着力强化妇女儿童生活、文化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城乡妇女儿童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改善。2010年,新增城市绿地15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5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62%,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9.8%,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

二是生活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几年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油路通乡率、水泥路通村率分别达98%80%,城镇化率由32.05%上升到40.1%。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8.07%,已达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55.91%,虽未达标,但比上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三是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已建成以张家界城区为中心,连接各区县各乡镇的有限广播电视干线覆盖网络,城乡有线电视用户达24.67万户,传输有线电视节目53套,发展数字电视用户9.16万户。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旅游与文化加快融合渗透。桑植民歌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际乡村音乐节”落户张家界,《天门狐仙·新刘海砍樵》、《张家界·魅力湘西》、《西兰卡普》等演艺节目蓬勃发展。十年来,全市共组织各类大中型文体活动100余次,完成送戏下乡1500余场次,农村电影工程放映60000多场。全市不断加强妇女儿童体育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在2010年全国国民体系监测中,全市共检测妇女儿童9400人,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实施“两个规划”的有效做法

我市“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整体效果较好。2006年和2008年分别接受省妇儿办“两个规划”实施督查组和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督导检查,得到省专家评估组的肯定。其有效做法是:

1、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

规划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市社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一名副市长抓好规划实施,每年政府常务会议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妇儿重大活动,市妇儿办下发了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分解书,将规划指标融入到各级各部门工作计划中贯彻落实。市妇儿办工作经费从2003年起就列入了财政预算,2009年增加到8万元。为抓好规划实施,各部门积极出台政策。市委办就加强社区妇女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女工作的意见》(张办发〔20081号),今年,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张办发〔20117号),对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中保证女性比例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的意见》(张组发〔20102号);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免费普查通知》,对全市29.8万农村已婚妇女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市人社局、财政局、妇联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通知》,推进妇女农村创业就业等。各级政府加大对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林、水及小城镇、公路建设等公共事业和社会事业经费的投入。仅2010年,我市就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7.49亿元,卫生经费4.45亿元,妇幼卫生经费1675万元,防治防疫经费2223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5442万元,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大大改善。

2、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实施两个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和支持。市发改委集中力量,筹措资金,改造农村中小学,推动卫生服务体系及乡镇文化站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三轮《张家界市培养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五年工作规划》,并抓住换届等有利契机付诸实施,使我市妇女参选参政工作有新进展;市财政局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逐步增加;市人社局、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广泛开展各类女性的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率;市总工会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市人社局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市卫生局竭力做好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市公安局加大涉校案件侦办力度,开展综合治理,整顿校园周边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市残联积极实施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工作;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开展对妇女的实用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妇女科技技能;团市委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加强食品及儿童用品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妇女儿童用品质量;宣传部门禁止对妇儿有侮辱性的有关出版物、影视作品进入市场,禁止电视台刊播对妇儿有侮辱性的宣传,努力净化妇儿文化市场;市工商局为下岗女职工办理注册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办结;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着力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为全市妇女创业就业搭建服务平台;市妇联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工作,积极维护“出嫁女”、离异妇女和丧偶妇女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做好城乡低保、城市乞讨儿童的求助和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和安置工作;市统计局妇女儿童监测统计网络逐步形成。部门沟通形成合力,构成社会化工作格局,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保障。

3、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宣传发动工作伴随着两个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市及两区两县抓住节庆日活动、妇代会召开等有利契机,利用宣传牌、知识竞赛、咨询服务等方式广泛宣传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意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宣传对象上坚持“四个面向”,即坚持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促使他们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向各级有关部门宣传,促使他们明确责任,履行职责;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促使他们树立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儿童的自觉意识;面向妇女群众宣传,促使他们争做“四有”、“四自”新女性。在宣传载体上,充分利用报社、电视台等舆论宣传教育阵地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宣传教育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教育培训、送法律下乡、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全市举办宣传培训班80期,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

4、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我市两区两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在人员少、经费不足困难情况下,认真履行协调议事和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完善工作制度,着力推动两个规划目标按期完成。市妇儿工委坚持每年召开12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统筹解决实施规划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各级人大加大对“两法两规划”的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力度,200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都开展了相关工作,在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5、加强科学监测,促进目标实现。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制定了系列制度。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每年都开展了“两个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市妇儿办每年都召开“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我市“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有利地促进了“两个规划”目标在2010年全面实现的工作进程。

四、存在的问题

1、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在婚姻家庭权益保护、制止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留守儿童的教育、健康、安全现状亟待关注。据初步统计,2010年我市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约有6万多人,普遍存在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的突出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3、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中存在一些问题。实行《新婚姻登记条例》后,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性病、艾滋病的蔓延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隐患,如何采取新的应对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力度办法还不够。

4、以互联网为手段的色情信息传播严重影响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受网络和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的影响而犯罪的青少年呈上升趋势,全社会急需全面整顿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低俗信息的传播。

5、有关妇女儿童发展情况统计缺口较大。相关单位还没有建立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上报的数据不仅缺乏连续性,而且不准确,影响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出准确判断,难以对妇女儿童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6、没有市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市初期市政府无偿拨给市妇联土地7亩用于修建市妇儿活动中心,因市妇联资金不够,一直未修建。2008年市妇联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后,准备修建市妇儿活动中心,前期手续基本办完,后因种种原因,建设工程许可证迟迟不批。目前,市本级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7、妇儿工委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妇儿工委职能发挥还存在一定的“缺位”。妇女儿童工作基本上由妇联工作的同志兼任,市本级和两区两县,都还没有完全专职化。个别区县妇儿工委甚至还没有单独设编,有编制的区县妇儿办工作经费也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政策建议

1、强化政府行为,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部门职能,推动妇儿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要针对目前尚未实现的目标及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强有力的干预措施,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同时,要积极发挥妇儿工委办协调议事的作用,切实做到认识、领导、工作、人员、经费“五到位”。

2、多措并举,提高婚前检查率,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服务群众,要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免费婚检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婚检意识,提高健康知识知晓度。倡导甚至恢复强制婚检,为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比例把好“第一道关”。

3、加大对高传染病预防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妇幼保健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投入,重点加强妇幼卫生及疾病控制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针对日益突出的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传播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干预模式,增强防范意识和手段。

4、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要加大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治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对教育的资金投入,确保教育经费到位。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帮助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不断创新“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方式方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5、加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加快妇女儿童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多功能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生活环境。

6、积极开展清理整治网吧专项工作。公安、宣传、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着力净化网络环境,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堵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着力净化网络环境。

7、完成工作机制,提高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各成员单位在收集整理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监测统计数据库,提高统计监测和分析水平,实现统计监测规范化、科学化,使监测评估工作成为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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