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司法人一身正气担责任,铁肩柔肠担道义。三年来,我局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全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53起,其中涉及赡养问题的79起,遗产继承29起,邻里纠纷3起,涉婚5起,财产分割24起,伤害13起,成功化解142起,诉讼11起,法律咨询117人次,代写文书23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公证34件。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长武清勋同志任组长,党组书记王光中同志任副组长,分管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的三位副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政工室负责人担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出台可行措施,明确具体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局党组把这项工作作为密切警民关系、提升队伍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个高度来抓,进入局党组的议事日程,力求好事要办好。仅这一项工作包括律师补助、法律工作者补贴以及法律宣传等方面费用3年共计用了近20万元。
加强网络建设,力求扩大履盖面。秉着方便老人、应援尽援的原则,着力构造履盖全县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县城设立1个法律服务中心、3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9个县直机关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在乡镇建立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43个法律援助站,村里全部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
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三年来,局机关在办公室紧缺的情况下把法援中心安排3间,公证处4间、中心法律服务所4间,并全部装修一新。添置6台台式电脑,手提45台。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人数不够的状况下,公证处由3人增加到7人,法援中心由4人增加到7人、法律工作者37人,律师12人。同时采用奖励的办法激发从业人员参加法律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增强工作能力,把法律援助案子办成铁案和优质案件。
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我局把服务老年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放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不管是哪个部门,凡是老年人投诉都实行法律援助。法援中心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公证机构、基层法援工作站联合建立了绿色通道,做到老年人有求必应,上门服务,优先办理,尽快了结。得到了受援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如:2009年秋季的一天,县公证处接到溆浦县油洋乡长冲村一组王月嫦老大娘继承丈夫遗产的电话,要求公证。公证处立即派公证员驱车来到老大娘家,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办证,不收一分一毫。老人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
2010年11月的一天,公证处接到卢峰镇解放街十组王伟建老大爷的电话,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接到电话后,连忙赶到他家,才知道王伟建老伯伯是继承他儿子的遗产,家境也不好。公证员非常理解老年丧子的悲惨,一边安慰,一边采取法律援助的办法,费用全免,现场办证。
坚持调解为主,诉讼为辅原则。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过程中,能调解的尽力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的进入诉讼渠道。诉讼中,启动“三调联动”机制,实行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办法。经调解仍未成功,则由法院判决。
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原则。老人哭着来,要让笑着回。局党组要求全体从业人员要尊敬老人,耐心细致地听老人的诉说,百问不厌地回答和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化解老人心中的疙瘩。武清勋局长也是这样做的,他的办公室也常常有老年人来“求医问药”,他都热情接待并一一解开老人的疑惑。如桐木溪乡刘家渡村十一组81岁高龄的陈福香老人,身患间接性老年痴呆症,视力不好,脚又不便。今年2月24日,陈福香老人撑着一张板凳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状告其子舒生池,不尽赡养义务,法院判决其子每年承担母亲600斤稻谷没有履行。她已向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请求解决无果后来到司法局。武局长热情地接待了她,为其上茶,安抚其情绪。了解情况后,要求法律援助中心马上办理此案,派两名律师坐局里的车把老人送回家并与桐木溪乡司法所长熊智林一起,向其儿子宣传法律知识,做其子思想工作。经过几次周折,其子终于答应了每年负担母亲600斤谷的赡养义务,并要求常常照顾母亲。这一类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实行跟踪服务
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知识。恰逢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期间,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公证机构、法制宣传股都在人群集中地或街道进行法律宣传。5月份,结合农村法律宣传月活动,法制宣传股着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并在全县中小学开设大型公益法制课。到目前为止,共授50多堂,听课学生达56000多人次,发放法律学习宣传资料1万余份,使广大群众和学生进一步养成尊老爱老孝老的思想,全社会基本形成尊敬老人、赡养老人、安置老人的意识。我们的做法在《农民日报》、《中国建筑报》、《湖南日报》、《中国法律援助》和溆浦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得到宣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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