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法院为“留守儿童”维权撑起保护伞
作者:新田县妇联 黄葵      发布时间:2011-06-02 09:27:36

近年来,随着城镇人员对外交流的加快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我县的“留守儿童”数量呈现急剧上升趋势,县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审理抚养、离婚、伤害等案件中,注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情感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留守儿童”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调判之前,征询意见。该院对“留守儿童”父母的离婚案件,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征询“留守儿童”愿意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见,并在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条件下,才调解或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绿色通道,温暖童心。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他们创造一片心灵的绿洲。为避免因侵害“留守儿童”的责任方转移隐匿财产造成判决后无法执行,损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法院主动为受害“留守儿童”采取诉讼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及时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过回访,全面呵护。案件审结后,该院规定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去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涉及“留守儿童”的各类案件11件,未出现一起“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辍学和违法犯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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