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实施2001—2010年张家界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桑植县妇联
2011年6月1日
报告摘要
一、评估目的
通过监测评估全面考察、了解、掌握全县2001—2010年实施张家界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为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为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评估方法
主要采取分析评价法与综合评价法,相对评价法与绝对评价法进行监测评估工作,对两个规划的主要目标、实施两个规划的组织领导及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的经济社会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两个规划的重点指标进行相对比较评价和绝对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妇女的发展状况。
三、评估结果
两个规划实施以来,桑植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到2010年底,《妇女规划》76项可量化主要指标,已经达到终期目标有65项,占可量化指标的85.52%。存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妇女就业再就业难度大;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水平不高,妇幼卫生经费不足,孕产妇死亡率不稳定等。
《儿童规划》2010年底,50项可量化主要指标,达到《儿童规划》终期目标的有36项,占可量化指标的72%。存在和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儿童发展不平衡,突出反映在儿童医疗保健和教育方面,农村中学生辍学现象依然存在,高中毛入学率偏低,幼儿园管理机制不健全,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四、政策建议
(一)加大婚检力度,强化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
(二)进一步完善利于妇女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的力度,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努力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
评估主报告
一、桑植县经济、人口等基本情况
桑植县地处武陵山脉北麓,鄂西山地南端。位于湖南省西北部,隶属国际旅游新城——张家界市。全县总面积3474平方公里,辖38个乡镇、1个县直属林场,556个村(居)民委员会。育龄妇女人口9.26万,0-4岁人口1.69万,0--17岁人口4.82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81‰。2005年“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以来,我县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监测表明,到2010年末,桑植县总人口达45.8万人,其中女性21.9万人。2010年全县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675元,比2005年增长96.2%;农民人均纯收入2641元,比2005年增长6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02元,比2005年增长64.5%。由于经济发展,财力保障能力增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力度。据统计,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6943万元,比2005年增长91.5%;卫生经费投入11461万元,妇幼卫生经费投入244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320万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367.5%、495.1%和300%;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1562万元,比2005年增长196.9%,经济稳定增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进一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二.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按照市妇儿工委关于做好张家界市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桑植县实施两个规划的实际,全面开展了两个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终期监测评估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工作机制。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全面顺利地开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县妇儿工委重新调整了桑植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评估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印发了桑植县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方案,完善了桑植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三是召开了终期监测评估工作会议,培训了监测评估工作人员,对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四是指导我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撰写了监测评估报告。五是撰写了桑植县实施张家界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实施两个规划的主要工作和经验,客观分析了两个规划实施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今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策略与措施。
三、评估主要结果
在实施《妇女规划》过程中,我县各部门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两个规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妇女规划》提出的76项可量化主要指标,到2010年末,已经达到《妇女规划》终期目标有65项,占可量化指标的 85.52%,接近《妇女规划》终期目标的有3项,占可量化指标的3.95%,与《妇女规划》终期目标差距较大的目标有7项,占可量化指标的9.21%,缺乏数据的1项,占可量化指标的1.32%。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参政议政、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儿童规划》提出的50项可量化主要指标,达到《儿童规划》终期目标的有36项,占可量化指标的72%;接近《儿童规划》终期目标的有4项,占可量化指标的8%;距《儿童规划》终期目标差距较大的指标有8项,占可量化指标的16%。缺乏数据的2项,占可量化指标的4%。
四、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评估
1、实施两个规划组织领导情况评估
县委、县政府确定县委常委、副县长程漫专门分管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并兼任县妇儿工委主任,县政府常务会议形成了每年专题听取和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情况的例会,2002年经县编办审核,确定县妇儿工委办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同时,县财政对妇儿工委办的办公经费、评估监测经费等均予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县妇儿工委的工作制度、工作规则等通过多次工作会议讨论陆续建立,并日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建立,不仅有力地加强了妇儿工委的工作开展,同时也使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和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良好发展格局。
2、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1)妇女与经济。妇女劳动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分配权。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差距,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再就业。妇女就业人数增加。2010年,全县女性就业人员4.12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0.7%,达到2010年目标。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女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末,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99万人,其中女性0.73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35.4%和21.7%;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93万人、2.87和2.36万人,其中女性分别为0.87万人、0.45万人和0.55万人。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我县通过多种途径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人大、政协女委员所占比例有所增加,到2010年底,我县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8.2%和24.2%,达到了终期目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人数增加。女干部队伍逐步壮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套班子中均有一名以上女领导干部;女性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到2010年有10名。县科级女干部比例为0.5%,公务员中女性比例5.03%都在逐年提高;村委会的女性比例达33%;居委会中女性比例达28%。
(3)妇女儿童与教育
十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良好,在校在园人数逐年增加;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中小学适龄儿童受教育人数明显增多;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较快发展。到2010年底,全县在园幼儿1.6万人,其中女童0.7万人。义务教育全面普及。2010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9.96%和99%(其中女生分别为99.94%和98.8%),小学女童辍学率为0.04%,初中女童辍学率为1%,妇女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比例不断提高,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达222人。2010年,全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48%。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女生达410人,女性毛入学率85.1。到2010年,成年妇女识字率达98%,青壮年妇女识字率为99.31%,均已达标。
(4)妇女儿童与健康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大幅下降。全县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5年的16.63‰和20.65‰降至2010年的10.56‰和13‰。2010年,儿童常规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7.23%、95.48%、94.49%、94.99%和95.88%,各项指标较2005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儿童营养状况逐年提高。但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未达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产前检查、系统管理率有所提高。2010年,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4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9.55%,孕产妇产前检查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56%和51.19%。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2010年,全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5.30/10万,比2005年下降了37.2/10万。尽管如此,我县的还有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农村任然未达标,2010年仅达55.3%离60%目标有一定距离。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也离2010规定目标甚远。
(5)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严格执行湖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依法维护妇女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到2010年,全县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企业分别达到90.5%和90.5%。2006年至2010年,我县劳动保障部门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14起。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2006年至2010年,全县共累计破获强奸案件 5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 17 起。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维权机构建设。我县成立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领导协调组织,纳入综治委领导体系。加强维权服务网络建设。依托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县妇联2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60名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6)妇女儿童与环境
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底,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1.55%,到2010年,我县森林面积覆盖率达71.35%。目前,各种社区服务设施增加到90处。2010年我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5.85,均达到规定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3.4%,离目标55%还有一定距离,但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建设中,2011年有望实现目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离目标甚远。
五、桑植县实施两个规划的有效做法
2002年4月,桑植县妇女儿童规划正式颁布实施。总结几年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其基本经验为:
(1)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两个规划目标落实,是实施两个规划的基础保证。
(2)推动形成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工作机制,是实施两个规划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作为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举措,制定办实事的政策措施。各责任部门围绕妇女就业、参政,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权益维护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支持。形成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3)着力解决实施“两个规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实施“两个规划”目标的工作重心。一是着力推动妇女参政议政。2006年以来我县就加大选拔使用女干部力度、强化女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培养使用正职女干部制定了具体措施。组织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大了公开考选女干部、女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等工作力度,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着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县财政、县劳保局与县农信社联合下发文件在小额担保贷款、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方面,对妇女就业创业给予政策扶持。三是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县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逐步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四是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积极开展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
(4)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实施“两个规划”的良好氛围,是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环节。一是加强宣传。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培训。2010年县妇儿工委先后举办了培训班3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妇女儿童工作骨干200余人次。三是继续做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工作。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普遍开设相关课程。通过广泛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意识,营造了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5)加大政府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医疗卫生、教育的投入是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保证。
六、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较低,外出务工人员致使孕妇的早孕检查率较低,管理无法到位。由于没有教育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协作,儿童保健覆盖率很低,0-3岁儿童系统管理不到位,管理率极低。儿童死亡率下降幅度不大,近五年来先天性疾病成了死亡的第一位原因。
(2)婚前医学检查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配合,主动接受检查的人数很少。婚检下降导致各种遗传疾病逐渐增多。
(3)妇女劳动就业压力仍在加大。当前男女就业压力的差异明显,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措施远未全面落实,失业、下岗女工增多,重新安置和再就业难度加大,女性就业难的形式比男性更严峻。一些没有一定技术和经验的下岗女工更是无人问津,这就造成女性就业,尤其是大龄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十分困难。
(4)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有待提高。女干部选拔配备主要是正职和重要岗位女干部数量不多。目前,在县局级女干部中,培养选拔年轻女干部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5)社会福利事业应加快发展。我县国家办社会福利机构只有1所,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6)两个规划监测指标存在数据缺口。这不仅制约着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也不利于推动和监督相关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进程。尤其是性别统计艰难,到目前有些指标还没有完纳入正常的统计工作之中,还不能完全满足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需求。
七、工作措施及政策建议
(1)建议相关部门重视和配合,将儿保和婚检工作顺利开展起来。出台相关政策对部分婚检项目应采取强制执行,同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提高群众对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婚检率,减少出生缺陷。加大艾滋病控制力度,尤其是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途径,建议在产前进行艾滋病病毒抗原检测。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完善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把妇幼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加强孕前的保健,从而降低因为先天性疫病儿童的出生率及死亡率。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比例,保证各项免费工作任务的开展。
(2) 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岗位,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消除就业、创业中的性别岐视、年龄岐视,扎实推进妇女的就业、创业工作。
(3)加大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换届为契机,加快女干部选拔步伐,使按规定应配备女干部的各级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强化各项政策措施,改进女干部选拔方式、拓宽选人视野,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为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三是在提高女干部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女干部的培训和锻炼,不断强化女干部的参与和竞争意识,提升女干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4)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加强学前教育,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投入力度,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控辍的长效机制,阻止学龄儿童尤其是女童失学,把促进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做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资金,扶持贫困高中生,对考核体系,尤其是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要同步发展。同时要改造低质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的比重,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努力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不同家庭、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以促使社会福利的供给走向社会共同兴办和政府规范管理的道路。
(6)监测信息体系还比较薄弱。在一些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需要的监测数据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有些统计指标在两个规划监测统计表中有,而与此相关的部门却没有,无法提供相关的数据。因此,由县妇儿工委牵头,各部门积极参与,自上而下地完善监测统计调查制度,选择定期或不定期的补充调查、专项调查来弥补监测统计指标空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对两个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