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年,是临澧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妇女事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县妇女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妇女儿童(2001年-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及时制定并颁布了《临澧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及时调整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充实了领导力量,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2010年底,我县妇女在经济、教育、法律、环境、卫生等领域的69项发展指标,已达标67项,达标率为97%。今年是实施“两个规划”终期评估年,县妇儿工委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终期监测评估,现就评估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目标实施现状
(一)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增强,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
一是完善就业平台,实现妇女充分就业。我县通过采取岗位开发、组织各种专场招聘会、品牌劳务输出、“4050”女性重点扶持等措施,为广大妇女创造了较为稳定的就业机会,十年来,政府各部门共为妇女提供就业岗位25083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53500人。全县女性从业人员从2000年的10.7万人上升至13.2万,占就业人口的45%以上,提前达到规划终期目标。尤其是城镇女性从业人数,2010年达到2.45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47.1%。
二是妇女的社会保障较为完善。2010年底,全县妇女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13000人,医疗保险19000人,失业保险400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13000人,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8%,参加工伤保险的6000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妇女13万人。分别比上午有所增长,在2000年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
三是残疾、贫困等特殊妇女群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进一步好转。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到2010年底,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妇女10220人。为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每年为农村贫困妇女举办技能培训1次以上,十年累计培训贫困妇女10000人次,同时加大帮扶力度,采取送技术资料,送种子种苗,协助信用部门上门小额贷款,帮助组织种源,帮助寻求产品销售等,到2010年底,使80%以上农村贫困妇女基本达到了当地中等收入水平。十年来,共联合推荐了100名残疾妇女就业,扶持了60名残疾妇女个体经营,共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期,培训残疾妇女100多人。
(二)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热情高,参政议政的比例稳步上升。
一是女公务员比例逐步提高、女党员队伍逐步壮大。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采取组织考察、妇联推优、社会各界推荐和本人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培养选拔女干部,使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在领导岗位上大显身手。目前,在职女公务员(含参管)262名,占全县公务员总人数的17%,比2000年提高2%,妇女干部中,正副科级干部104名,占全县科级干部总人数的12.7%,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9人,县委、县政府34个工作部门中,20个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了妇女干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占50%、73.08%,达到终期规划目标。近年来,全县共发展女党员1206名,总人数达到2714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1.9%。目前,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并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实现富民强县、构建和谐临澧”作出了贡献。
二是妇女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得到体现。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均有一名以上妇女干部,共378名。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达34.11%、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达45.13%,分别比2000年提高14.53%和16.82%。村级女干部队伍积极发挥作用,使广大农村妇女在参与村民自治、经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县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女性50人,占代表总数的24.2%,县七届政协委员中女性39人,占代表总数的16.7%。女代表、女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展现出新时期女性的新风貌。
(三)女性受教育比例提高,受教育的机会增多。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妇女受教育程度逐年提高。全县教育领域在性别方面基本上无差异。2010年,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均为100%;小学学生中男生、女生辍学率均为0,基础教育领域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达45%,比2000年提高15%。女性成人识字率与青壮年女性识字率分别达到98.2%和99.6%,全县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
妇女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在农村,我们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每年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0期以上,累计培训妇女20万人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妇女教育,提高了妇女劳动技能、科技水平和应用能力,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针对下岗失业女性,我们在积极为其争取优惠再就业政策的同时,积极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近十年共免费培训失业妇女20000人。另外,共组织545名下岗失业女性人员及返乡女性劳动者参加了创业培训,258人成功创办了自己的企业。
(四)妇幼保健事业稳步推进,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的健康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10年来,我们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和县级医院产科建设,进一步夯实妇女保健体系,全县17所乡镇卫生院先后完成了改造,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按照省卫生厅建设标准相继完成了妇产科的改造,获得省卫生厅评估组通过。同时,注重加强妇幼保健员培训,累计培训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600人次,使全县妇产科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孕产妇保健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出台妇幼工作管理措施,大力推行住院分娩,取消家庭接生,对接生人员严格准入,凡未取得准入合格证的门诊和诊所以及乡村接生员,一律取消接生资格;广泛开展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并开设孕妇学校,建立孕妇档案,全面掌握全县孕产妇情况;二是规范孕妇培训。县妇幼保健院每月8日举办一期孕妇学校培训班,使孕妇掌握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的好处等知识,提高了全县孕妇的自我保健水平。三是加强网底建设。每个村均配有“三职合一”的妇幼保健员,主要负责早孕摸底、上报,筛查高危孕妇,组织孕妇参加孕期培训。四是加强高危孕妇管理。建立了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台帐及高危孕产妇个案卡,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调查。乡妇幼专干对所有孕产妇进行高危筛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护,确保了母婴安全。2010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100%,住院分娩率达到100%;高危孕妇监护管理100%;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2000年35.6/10万, 2010年控制在20/10万。
妇女病防治力度加大,计划生育服务加强。成立妇女病查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妇保院院长、各乡镇分管镇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协调工作开展。2007年我县按照《湖南省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7-2009年共为“村村行”活动投入38万多元,“村村行”活动组行程45000余公里,下到339个村(居),为110683名群众提供了计生咨询服务,为28932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普查率达90%以上,对6865名患病妇女予以了免费或低费治疗,减免诊疗费9.6万元。近年来,我县妇女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病率明显降低,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卫生意识显著增强,我县妇女健康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五)妇女生存环境优化,生活质量提高
近几年来,临澧县全面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县人民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提高。通过省、市、县十件实事,逐年提高对治污、改水、改厕、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投入,使得妇女生存环境逐渐优化。10年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0年的40%提高到2010年的83.65%;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由2000年20%提高到68.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7%;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均已达到规划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上升,环境卫生日趋改善。同时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创造了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整治社会秩序,县公、检、法、司多次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活动,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各类刑事案件数明显减少,侮辱妇女及其他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妇女维权机制和社会化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先后建立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110”反对家庭暴力中心和妇女维权合议庭等维权机构,2010年妇联系统并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有3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1名妇联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员,2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执法监督员,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服务。近年来,各级政法、妇联系统接待来信来访500余件,办结率达98%,为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实施《规划》两年来,我县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女性就业难依然存在。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转换进程中,妇女受生理、家庭等自身特点和客观条件限制,在市场化就业岗位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不少下岗、失业女职工年纪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面临较大困难。妇女在资源配置、就业机会的获取上还受到传统偏见、旧俗的影响,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2、妇女健康与环境领域的个别指标达标困难,妇女自身保护意识不强。一是孕产妇死亡率。2009年为114/10万,2010年为20/10万,波动较大,达标还有一定距离。二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目前只达32%,达到60%的目标很困难。性病、爱滋病、传染性疾病有蔓延的趋势,妇女保健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3、女性参政议政比例总体偏低。县的十五届人大女性代表50名低于十四届53名。县七届政协委员女性的比例低于全市标准。按照《规划》确定的“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一般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和“党政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目标还有差距,且现有的女领导干部中副职多、正职少,女干部的任职范围和层次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高。
4、家庭暴力、色情等社会丑恶现象仍未根治。“男尊女卑”等传统成见的影响和西方不良生活方式的传播,使社会丑恶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女性的生存和发展。调查显示,殴妻、冷暴力、虐待老人等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卖淫、吸毒、赌博等现象屡禁不止,第三者插足、包二奶、养情妇等行为更是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
三、建议与措施
1、加大提高妇女就业工作力度。1.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规范建设,为大龄女性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指导等服务。2.要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女性有关特点,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与竞争力。3.努力开发适合女性特点的就业岗位。4.切实保护妇女职工劳动权益,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稳步推进妇女就业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方向迈进。
2、不断加强政府对妇幼保健,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对农村妇女应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切实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保持孕产妇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大农村改水的投入,确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健全以农村为重点的县、乡、村基层网络,改变长期以来妇女自身保健意识淡薄、观点落后的现象。同时加快共同卫生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对性病、爱滋病、传染性疾病的控制力度,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制定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性病、爱滋病、传染性疾病对妇女健康构成的新威胁。
3、完善选拔和培养干部的政策和制度。各级党委、政府把对女干部培养教育,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培养与选拔并重,着眼在强化培养、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将一批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精、事业心强的女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与此同时,不断拓宽和提高女干部的任职范围和层次,进一步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
4、进一步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救助机制和网络建设。要建立长期整治的有效机制,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德治的同时,坚决打击一切针对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拐卖妇女,强奸妇女,吸贩毒,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案件,以及破坏合法婚姻关系的社会丑恶现象。要进一步发挥乡镇、村(居)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家庭暴力扼杀在萌芽状态。要鼓励、指导基层企事业组织建立健全女职工自律组织,使妇女权益从基层开始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要加强协调管理,政府、民间组织共同努力,建立弱势妇女救助网,使残疾、疾病和其他原因在生活、工作中有困难的妇女及时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