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水寒,女,1956年5月出生,共产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以来,历任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在26年的审判工作中,她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案件质量抽查合格率100%,优秀率98%。尤其是在1993年身患乳腺癌后,一直坚持与病魔抗争,拖着带病之躯奋战在审判岗位上16年,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百名优秀女性”等荣誉称号,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2010年9月30日因病不幸去世。
对公正,她有着虔诚的信仰
“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我义无反顾。”这是易水寒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在二十多年的审判工作里,她始终坚持原则,无私无畏、不偏不倚,在金钱、关系、恐吓和权势面前做到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动摇,无数次地回绝了当事人的吃请,推辞了当事人以各种名目送来的各式各样的礼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对此,她理由非常简单:“审判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决不能违背自己的职责与良心”。
对工作,她有着执着的信念
为了更好更快的办结案件,她把整理内勤事务、装订卷宗、拟写法律文书等事务性工作都安排在晚上及双修日进行,节省正常上班时间开庭。她是芦淞区人民法院第一个年办案突破百件的法官。被确诊为乳腺癌后,依然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1996年底,在一次化疗后,她承办一起申诉再审案件,因一方当事人关押在岳阳劳改农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将其押回株洲开庭。她拖着病体,亲自带队去岳阳押当事人回株洲,等所有手续办妥后,天已经完全黑了,同事劝说她在岳阳休息一晚再走,可她说“年终工作多,要尽快结案,不能影响其他的工作,苦一点累一点不要紧,咬咬牙就过去了。”就这样,冒着严寒,忍着颠簸,凌晨两点她才踉跄着回到家里,第二天一大早,她又准时出现在单位。2009年4月,在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她仍坚持到东北出差办案。一周后回来到医院诊断,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肺部。院领导劝她在家里好好休息,她却说:“我没事,我还能上班,我办的案子我熟悉,还是我自己结,不能给同事添压力。”
对群众,她有着如水的情怀
她经常说:“我们从事的是审判工作,群众信任法律才找到我们,要把当事人当亲人,去解决他们的难题”。对普通百姓,她可以倾注了自己所有的关爱。一次,她承办一起离婚案件,在第一次审理后,夫妻双方的亲属在建宁村各自组织了一帮人马对峙,眼看就将引发群殴事件。听到此情况后,她没有因为此事不属于她的职责范围而置之不理,丢下吃了一半的饭碗,马不停蹄赶到建宁村,站在双方亲属中间,配合派出所民警做着劝阻工作,平息双方怒火。又让双方选出代表逐个进行交谈,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苦口婆心与双方谈到深夜三点,才这场波澜才完全平息下来。次日早上,她又主动联系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和居委会,“三管齐下”做工作,终于使分崩离析的家庭重归和好。
铁肩担道义,真情为人民。这就是易水寒,一个恪尽职守、积极进取、带病奉献、充满爱心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