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代表委员建议 重视妇女儿童权益
作者:苏仙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06 16:08:57

 

      苏仙区法院为了进一步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聆听群众对法院在妇女儿童工作上心声,更好地开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以及人身权益等方面工作,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今年年初,苏仙区法院院长黄建高亲自带队,带领法院妇委会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进行了集中走访。黄院长向女代表、女委员们着重汇报了该院历年来在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特色和亮点,认真聆听并广泛征求了她们对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尤其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女代表和女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法院取得的成绩外,也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针对当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土地款、包二奶、家庭暴力等新情况,法院在案件审理和判决上,以及如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苏仙区法院对以上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整改落实。一是健全机构,设立专门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并配强了队伍,专事审理婚姻诉讼、家庭暴力、土地权益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二是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以充实审判、执行力量为目标,适当调整内设机构,最大幅度精简行政后勤力量,将办案力量尽可能地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成立执三庭,为其配备了业绩突出的4名干警。使办案一线人员更加充足,一定程序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三是创新维权方式。第一对劳动争议、认识争议、相邻纠纷、抚养费纠纷免受诉讼费;其次在土地权益案件的举证上采取女当事人只要提供证据证明集体经济组织有土地收入的情况下,采取新的举证方式要求侵权人举证,证明资金去向,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第三对“包二奶”引起的离婚案和索赔案是在赔偿、份财产和经济帮助上向女方倾斜。四是加大涉及妇女儿童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区法院以强化执行力度为重点,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长期逃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人员,坚决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探索执行方法,不机械就案办案,而是边执行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规政策,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苏仙区法院妇委会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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