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转变投身政法 铿锵玫瑰绽放风采
作者:北湖区妇联      发布时间:2011-03-01 12:04:46

绚丽转变投身政法  铿锵玫瑰绽放风采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华玉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近日,从全国妇联传来消息,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华玉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将于3月7日作为我省六名代表之一赴京参加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1周年暨创先争优巾帼建功表彰大会,这是该院在继“全国优秀法官”杨宗文载誉归来后的又一喜讯。   

王华玉同志于1981年10月入伍,成为广州军区空军部队的一名通信兵,1994年12月通过全国公开招考以优异成绩考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月到2001年1月,受组织指派到北湖区华塘镇挂职任副镇长、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2005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安仁县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10月至今担任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参加工作近30年以来,她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甘于吃苦,奋发努力,勇于拼搏,从一名高中生到攻读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从一名女兵锻炼成长为法院院长,凭借着勤学实干,实现了一次次绚丽的转身,展示了一位职业女性的耀眼风采。

从空军战士到法院院长,每个岗位都是闪光的足迹。因作风干练,敢打敢拼她在部队曾多次获嘉奖;在挂职期间,她倡导创办的司法“148”热线,因成效明显受到湖南省司法厅和国家司法部的表彰和推介;在市中院任法官培训中心主任时,主持编辑64.5万字的《法官必读》成为法官培训教材,获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先进个人;在任安仁法院院长期间,她受命于危难,她的前任院长和常务副院长一周内相继去世,法院一时失去主心骨,她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稳定人心,鼓舞士气,强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省高院配套资金,兴建审判大楼,购置办案用车,团结带领全院干警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推进各项工作,使这个边远贫困县法院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迅速改观,获得“全省文明立案窗口”、“全省案件质量先进单位”、“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担任北湖区法院院长后,从最艰苦的地方到最复杂的地方履职,她迎难而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法院管理,大力加强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狠抓内部改革、案件质量评查、作风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出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将北湖区人民法院从2007年的一个“黄牌”警告单位,打造成为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区年度综合考评一等奖的单位。三年来,单位或院领导班子先后15次被区委、区政府、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领导班子或通报表扬,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郴州市“文明单位”,并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杨宗文,“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罗红荣等一批先进典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2006年她被市中院记三等功,2008年被郴州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   

王华玉同志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用科学睿智的领导艺术、干练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女院长作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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