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新宁县纪委、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下文,决定“三八”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大廉洁家庭”和“十大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廉洁家庭”评选条件:首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塑造廉洁品德。其二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其三严于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其四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营造廉洁家风,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廉洁家庭文化,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
书香家庭评选条件:一是家庭成员有终生学习的理念,有学习的共同愿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一起成长,学习成为家庭成员的内在需要和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家庭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家庭成员关心国家大事,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温馨,互敬,家长与子女沟通与交流,家庭布置高雅,和谐,文化氛围浓厚。三是家庭有读书学习场所及必要的学习设备,家庭藏书200册以上,每年购买新书10册以上;常年订有报刊杂志2份以上,学习培训费用在家庭消费中占有不低于5%的比例(不含在校学生学杂费和生活费用),并逐年增加必要的学习设施。四是家庭成员业余学习时间平均每天达到一小时,每位成员每年读书不少于5 本,善于利用社会资源信息支持家庭学习,获取新知识,提高能力,应用于工作、学习中。能带动周围的村(居)民阅读书报。五是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科学的生活方式,举止文明,热情助人,宽容待人,热心公益。评选范围:“廉洁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县内村级以上(含村级)班子中任职的领导干部家庭均可参加评选;“书香家庭”,全县各家庭均可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