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株洲市荷塘区妇联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网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强化综合治理,构筑维权防线
家庭暴力所涉及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男女不平等的观念问题,也包含对受暴妇女不利的法律、制度方面的困境,以及服务输送系统与相关措施的缺乏,传统观念中,妇女儿童受暴后可以说是求助无门,长期以来,家庭暴力都占了妇联信访投诉件近一半的比例。荷塘区妇联从强化综合治理入手,构筑了三道维权防线。
完善相关制度,维权工作有章可循。早在2001年3月,荷塘区妇联、公安、司法部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奖惩办法》等硬性举措。明确规定:凡家庭内部发生侵犯家庭成员人自安全的暴力行为,或当事人有不同程度的伤害行为,家庭成员和知情群众均可向妇联、派出所、司法所或举报站报案;各职能部门有责任及时处置和对受害者给予援助。妇联将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妇代会评比的6项内容的首项,全区所有村(居)委会、妇代会的2000多名成员充当家庭暴力事件的预防员和调解员。公安分局将家庭纠纷调处率、家庭暴力预防制止率及家庭暴力打击处理率作为衡量警区民警日常管理和考核的三项重要指标,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实现奖惩兑现。同时,妇联、公安、司法部门之间还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定期碰头会、汇报会制度,为及时掌握全区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动态,制定具体的防暴、制暴方案提供了制度保证。
强化普法宣传,唤起全民反暴意识。一是组织网络式宣传。妇联、公安、司法等部门统一行动,组织辖区基层单位专干进行“两法一决议”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并统一印制标语及有关资料交基层组织进行深入宣传;全区先后有4000多人接受了培训;印发至群众手中的《新婚姻法读本》、《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十法》等资料达10余种6万多份。针对全国今年以来在校园周围连续发生的多起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我们专门召开了乡镇妇联主席会议,就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二是开展活动式宣传。每年利用“3.8”妇女节、“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等时机,组织了“两法一决议”的专题文艺汇演;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板报竞赛、新婚姻法知识竞赛、创“五好文明家庭”和“六好妇代会”竞赛等活动;开展“三八维权周”户外广场宣传活动,发放《为防治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而共同努力的倡议书》;组织各级妇女、公安、司法干部和基层调解员400多人开展了“反家庭暴力理论研讨会”,有8篇论文公开发表;2001年,荷塘区妇联主席万勇有幸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反家暴国际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其论文在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通讯上发表。三是实行定点式宣传。在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设立基层维权法律咨询站,由基层妇女干部、警区民警或司法干警定期下点办公,向群众宣传反家暴法律知识,进行解惑释疑,充当法律顾问。同时,在家庭暴力突出的村组设立维权课堂,组织村民上法制课,使家庭维权意识深入民心,普法维权的触角遍及乡村。
注重教育调解,着力化解家庭矛盾。在调处家庭纠纷中,我们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结合实际推出了“三档”调处模式:对一般纠纷及轻度家庭暴力行为,以调解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对家庭暴力违法行为,采取教育、惩罚相结合方式,视情办法律学习班,实行批评教育或警告处罚;对上升到家庭暴力犯罪的行为,则及时调查取证,援助受害人,对施暴者予以严惩。在调处过程中,调解人员注重运用人权观、平等观的理念,对施暴者从法理、人情、政策的角度进行深刻的思想教育,感化了一大批人。10年来,家庭纠纷的调处率达96%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使家庭纠纷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率大幅度下降。
二、发挥联动效应,实现立体制暴
在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基础上,荷塘区妇联摒弃过去妇联组织单打独斗、反暴拳头硬不起来的老套路,探索出了一条多家联手、立体制暴的新路子。
设立专门举报站,维权有机构。在全区所有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所设立了17个家庭暴力举报站,乡镇、街道举报站与当地司法所合署办公,由主管政法副书记任站长、妇联主席任副站长,实行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等多部门联动,一旦接到投诉,各家共同配合进行调处。各派出所举报站也会同各职能部门建立了相应机构,依托110报警服务,对家庭暴力事件实行“优先接警、优先救助、优先处理”,确保及时介入和处置。为使举报案做到件件有回音,我们还建立了考核登记制度,对投诉时间、处理结果、负责处理的人员都一一记录在案,并按照有关奖惩办法兑现。截至2010年底,由举报站接待处理的家庭纠纷信访达1900多起,家庭暴力事件300多起,全部得到妥善调处。
组建防暴小分队,制暴有队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别由参与部门专干组成了8个防暴小分队,由当地派出所所长担任队长,充分运用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以法律法规作为坚强后盾,形成了强劲的制暴力量,对一批家庭暴力性犯罪分子给予了快准狠的打击和惩治。多年来,除对受理的一般性家庭纠纷和暴力违法行为进行调解处理外,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犯罪30起,有效地震慑和减少了家庭暴力犯罪。目前,全区家庭暴力的发生和投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无一起构成刑事责任的暴力事件。
募集扶弱救助金,反暴有经费。为了使遭受家庭暴力后处境艰难、居无定所或有病无钱治疗、有冤无钱诉讼的受害女性得到相应的救助,区妇联牵头专门设立了反家庭暴力救助基金,主要发动各界人士踊跃捐款,同时采取各相关部门参与赞助的办法筹措资金。近十年来,多方筹措救助资金、物资近10万元,全区200多名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不同方面的救助。 2010年六一期间,荷塘区金钩山小学老师电话反映,一年级学生胡丁杰经常被打得皮开肉绽的来上学。原来,小丁杰的父亲胡某系我市汽车齿轮厂双向选择淘汰下岗职工,母亲王某系婚后农转非家庭妇女,没有固定工作。2009年10月,王某因不堪遭受家庭暴力来区妇联哭诉。在区妇联、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2010年元月,王某情愿放弃房产、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力争与胡某解除了婚姻关系。胡某离婚后将满腔的怒火全部发泄到孩子身上,孩子隔三岔五遭毒打,经常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一点点不顺心就不让孩子回家吃饭睡觉,邻居大婶、学校老师劝解都不让进家门。接到学校举报的当天,区妇联迅即联系金山派出所干警、街道、社区及区教育局妇委会的同志一起来到胡某家,哪知他不但不觉得不对还大言不惭地说:“老子打儿子,哪个管得了!”我们告诫他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胡某根本就不当一回事,认为是自己家里的事,任何人都管不了,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还扬言要继续施暴。对于胡某对法律的一无所知,也为维护小丁杰合法权益不再遭受家庭暴力,金山派出所正式以家暴将其进行治安处罚。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区妇联想方设法联系到了孩子的母亲王某,鼓励王某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因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又慑于前夫胡某的淫威恶行,尽管很心疼孩子但王某迟迟拿不定主意。区妇联没有气馁,不仅从思想上鼓励王某自强自立,同时积极帮助她申请了低保金和廉租房补贴,提供法院诉讼法律援助,筹集了孩子的衣物和学习用品,争取了反家庭暴力救助资金、物资3000余元,荷塘区法院用最快捷的时间和手续改判了孩子的监护权。为避开胡某对小丁杰母子的纠缠不休,安排小丁杰转学到母子俩新居住地附近的小学,并定期对母子俩进行慰问回访。
从反家庭暴力入手做好维权工作,是该区妇联在贯彻“两法一决议”过程中探索出的新路子,其经验被誉为“荷塘模式”在全省推广,天津市妇联、公安局专程到我区参观学习,《中国妇女报》、《今日女报》、《潇湘晨报》等媒体多次进行了报道,彭佩云等国家有关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2003年,荷塘区妇联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