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家庭暴力威胁着受害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和家庭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特别是我们的女性同胞,更是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而很多当事人由于顾及到家庭、面子、孩子等方面的考虑,而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不愿声张,更不愿报案从而往往使暴力升级,而往往使违法者不能及时的受到法律的制裁,实质上也助长了施暴者的嚣涨气焰,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其实对于家庭暴力,我们应该用一种正确的心态来积极面对。
那么当我们女性同胞遭遇家庭暴力时又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暴力方和使用暴力方都存着一定的问题,我认为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 经济收入的不平衡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经济收入的不平衡导致了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传统的择偶观是男强女弱。女方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有了妻子及其家庭成员的支持,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了体现。这时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于是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依赖于他们,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二)社会压力过大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心理根源。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三)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 “男尊女卑”,夫权统治贯穿数千年中国历史,“三从四德”将女性置于男性统治之下。对子女则实行惩戒之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死,子不敢不死”推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封建礼教。掌握家庭经济权力的家长,对家属当然地享有至高支配权,从而使干涉与侵害妇女、子女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合理合法化。直至今天,有很多人依然崇尚男性对女性暴力、父母对子女惩戒的历史传统,依然深刻地影响当代中国家庭。
(四)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根源。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五)与当事人家庭成长环境有关 “凡是有家庭暴力倾向的人,大部分都是原先家庭有问题的。”青岛心康心理咨询师培训学校校长王辉告诉记者,家庭暴力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比如,一个孩子从小在一个父亲常常打母亲的环境中长大,等他结婚之后,夫妻之间出现小摩擦,他开始可能会控制自己不去打妻子,但如果他不知道怎么跟妻子协商解决问题,矛盾积少成多,就会出现打人的行为。
(六)当双方遇到小的矛盾时,不是去积极的沟通,从而化解矛盾,而往往是忍或无声的对抗,从而使不良情绪得不到合理有效的发泄,长期下去不良情绪就会以极端的暴力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面对家庭暴力应积极应对
(一)改变观念,树立维权意识
由于受传统思想和观念影响,当面对各种家庭暴力时,绝大多数女性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由于女性不敢向他人求助,更没有自我意识,不作鉴定,不敢报警。直接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故而,反家庭暴力的最大阻力是观念。妇女遭遇暴力时,首先要打破沉默,唯有敢于公开事实,才能获得帮助。
(二)加强沟通,澄清问题
遭遇家庭暴力,妻子首先要做的事应该是弄清丈夫施暴的原因,不管丈夫是有意还是无意,妻子都应该向丈夫讨问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法。即使所做努力不能扭转乾坤,也要适度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情绪。情绪没有表达出来,你无法对周围的人传递内心信息,别人就无法了解你,它剥夺了自己得到希望结果和行为的机会。因此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夫妻间的沟通,共同面对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对方情绪特别冲动时,建议暂时回避险境。说服对方接受个人心理辅导或家庭心理辅导,使其学会控制情绪。
(三)通过正当的手段来维护权益
当女性遭遇到家庭暴力时,忍耐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经常的暴力可能摧毁她们人生的信念和生活的信心,破坏她们与人正常交往的心理,扭曲了她们的性格,不少受害妇女在压抑、焦虑,甚至痛苦中煎熬,精神恍惚,长此以往,导致有的妇女精神失常或者走上轻生的道路。 因此,当女性遇到家庭暴力时应勇敢地拿起维权利剑,借助各种家庭干预机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重时则要寻求法律保护。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对施暴者有约束、威慑作用,对家庭暴力真正起到遏制作用。如向社区妇联寻求帮助,拨打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热线。这些法律服务热线援助中心,将为求助妇女提供维权的法律武器;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
如果暴力已造成严重的伤害,要注意保存和收集遭受暴力的证据。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
(四)对于生活中的矛盾和摩擦,提倡宽容和理智
对于生活中的矛盾和摩擦(不是暴力),我提倡宽容和理智,但还是反对忍让。夫妻二人生活在一个小环境里,难免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应当理智对待,学会宽容、谅解,于人于己都有好处。这是顾全大局、着眼于未来的高境界,它有助于矛盾的解决。一些男士承载着父母对他的高期望值、妻子望他出人头地、改变家庭经济地位的重任、爬坡上坎的艰难、应酬的身心俱疲等等,身心压力巨大,需要安慰、鼓励和帮助。作为女性对此应保持一份宽容和理解。
(五)寻求心理辅导
许多妇女在家庭关系、子女教育、财产分割、邻里关系等方面出现问题后,都愿意积极寻求帮助,但悲剧发生所造成的心理伤痛远比任何身体上的伤痛都来的剧烈。据调查,在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中,有个性缺陷、精神障碍和心理变态的占相当比例。如果你的配偶施暴是由于心理变态,他施暴时根本就没有理智,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别人就更控制不了他了。因此,要消除暴力首先要对这些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矫治,必要时设法强迫他接受治疗。比如说可以辅助性地开展一些有关家庭矛盾调处的方法、方式的咨询、指导工作。
另外家庭暴力如梦魇般纠缠受害妇女的终生,甚至有的妇女选择了自杀或者走上犯罪的歧途。因此要培养妇女的自尊自强,让她们能对自己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自己的前程有一个合理的规划,不至于因一时受挫做出不理智的选择,给今后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还得借助于心理医生的指导、心理援助,才能让她们能真正地认识自我,尽快适应周围的环境,找准自己的位置,脚踏实地地去创造生活。
(六)面对无法扭转的家庭暴力,可选择离婚
很多受虐女性在遭到丈夫的暴力伤害后,都曾考虑过离婚,但她们又有很多离婚后的顾虑,她们常要考虑的因素有:就业、住房、孩子的年龄和人数、夫妻感情、婚龄长短、宗教因素、文化因素、暴力伤害的程度等。 但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目前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这要看具体的家庭情况而言,如果妻子觉得丈夫施暴是可以改变的,那么就可以选择不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很绝望,肯定会想离婚的,这要根据个人的判断,以及个人对婚姻的期望,没有离婚好或者不好的明确分别。
(七)改变问题的根源是经济和思想的独立
很多研究都表明,受虐妇女的经济不独立是留在暴力婚姻关系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受虐妇女必须在拥有一个家和经济保证与没有家、没有收入之间作出选择。由此可见,很多时候,妇女选择留下来,是出于经济的考虑,而非喜欢受虐。人生依附感让她们离开男人会感到恐慌。消除恐慌不仅要靠爱情、靠婚姻中有个好男人。而是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生活、追求和个人空间,拥有平和、宽容的心态和智慧。
真正让受暴女性站起来,令她们能在婚暴中拥有自主的能力,就必须对社会大众中关于家庭暴力的错误思想、不实的期望和污染,提出挑战。而改变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独立,经济独立思想独立.。女性不是男性的附属品。她有自己独特的人格、 独特的思想,她必须自己独立起来坚强起来。她们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和男性旗鼓相当,彼此独立,相互尊重和吸引。
总的来说解决家庭暴力的方法很多,但要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是夫妻双方能冷静地进行沟通,或经过家庭其它成员内部调解,不行的情况下再通过组织。同时也要找一找自身的原因,也就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离婚和以暴制暴并不是好的方法。但是在用其它正当方法无效的情况下,用法律的手段来合法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才最佳选择。
家庭暴力是家庭生活中最为恶劣的行为之一,是危害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的杀手。遭受暴力的妇女,不仅在肉体上留下伤痕,在心灵上更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家庭暴力导致了妇女心理常处于心理压力之中,持续保持紧张状态,从而导致心身疾病。被虐妇女可能变得畏缩、无助、缺乏安全感。他们会呈现情绪不稳、焦虑、抑郁等症状,甚至有“创伤后遗症”,导致自我形象偏低、工作效率差劲,严重者更会有自毁的意念及行为,并完全放弃反抗或自卫。有些被虐妇女会出现“受虐妇女综合症”,他们或会高度恐惧、常于梦中惊醒、重新经历被害的惊惧,甚至高度过敏地对可能再次发生的暴力,进行过度自卫的准备,因而铤而走险攻击施虐者。因此,我希望每一个男人要拿出男子汉的大度来对待自己的妻子,让我们每个家庭都能远离暴力,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