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农村妇女病普查后续管理工作力度,确保惠民实事工程效应长久发挥,湘潭市妇联积极推动农村妇女病大病救助工作,使广大农村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2010年10月,市妇联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妇女病普查大病患者调查摸底的通知》,建立了农村妇女病普查大病患者档案。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妇女病普查大病患者逐年下降,2010年湘潭市妇女病普查癌症患者26例,其中宫颈癌20例,宫体癌1例,卵巢癌1例,乳腺癌4例,比2009年减少了32例。21人及时治疗,治疗率为80.77%;4人因为年龄偏大或家庭贫困放弃治疗,1名宫颈癌患者拒绝接受治疗。从年龄上看,大病患者平均年龄为53.88岁,根据基层妇联入户调查情况,贫困人数为11人,占42.3%。
二是积极呼吁,争取救助。5月20日,向市政府递交《关于农村妇女病大病专项救助工作汇报》,建议建立农村妇女病大病救助专项机制,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11月,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妇女病贫困妇女大病救助的通知》,将农村妇女病普查出来的患大病贫困妇女纳入大病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建立了农村妇女病大病救助长效机制,充分彰显农村妇女病普查“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实质。
三是推广保险,争取理赔。我们将农村妇女病大病救助与女性安康保险推广结合起来,动员各级妇联干部深入宣传发动农村妇女参保,该保险对妇女病癌症患者给予赔付1万元。2010年全市共赔付429700元,占投保总额的61.4%,解决了患病妇女的燃眉之急。岳塘区荷塘乡一名宫颈癌患者获得1万元赔付金,除去新农合报销费用,自负仅三四千元,她说:“不知不觉进了鬼门关,是政府惠民政策把我及时救了回来,也是妇联推广的安康保险把我从贫困边缘拉了回来”。